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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雀凤刀(2 / 2)

正是它吃饭的时候,我喊它过来耽误它吃饭了。”

虽然王欣然并不恐高,但初次乘坐飞机之外的空中交通工具免不得有些紧张,如果是只飞禽或许还能好点儿,但乘坐的是个大甲虫,这令她很没安全感。

凡事儿都有个适应的过程,待得发现大傻飞的很是平稳,也就逐渐放松了下来。

吴中元的心情很好,王欣然的到来对他的影响是巨大的,此前心里一直有强烈的失落感和孤独感,现在没有了,因为他有伴儿了,而且这个伴儿还是老家来的,尽管这里才是他的老家,但潜意识里他还是将现代当成老家,毕竟他是自现代长大的。

男人在心情好的时候会很放松,放松的直接后果就是说话不过脑子,无意义的废话会明显增多,智商也有下降的趋势,实则并不是智商下降了,而是不用紧绷着了。

老鹰在狩猎的时候是不会叫的,但归巢之后还是会跟家人叽叽喳喳,男人也是如此,如果一个男人在女人面前智商始终在线且从不说废话,那这个女人就得小心了,因为这表明他正处于狩猎状态。

吴中元此前曾经向王欣然提过大傻,却没有详说,此番往小邬山去的途中便趁机冲王欣然介绍大傻的情况,言语之中多有得意,炫耀和自大都是男人的本性,与修养和城府无关,所谓修养和城府,只不过是对本性的掩盖和扭曲,没有任何一个男人骨子里是没有炫耀心理的,因为炫耀衍生于展示和示威,而展示和示威分别是雄性动物求偶和作战的基本手段,是基因里带的。

炫耀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是真实实力的客观展示,有助于求偶,也可以通过展示实力让对方知难而退,进而避免不必要的战争,但吹牛是另外一回事,那是虚伪的表现,本质是胆怯和欺骗。

二人先去了小邬山,王欣然背包里带有小型的定位装置,埋设金属棒的位置并不在王欣然出现的地方,而是在小邬山偏东区域,之所以选择这一区域,想必是现代的那些科学家经过精密计算选定的位置。

用埋设来形容也不太精准,因为王欣然是将金属棒塞进石缝里的,而不是挖坑掩埋。

“你这样能保存到现代吗?”吴中元存疑。

王欣然点了点头,“应该可以,这种合金不但耐腐蚀,还带有放射性,就算它腐蚀殆尽,总部也有办法检测到它留下的辐射。”

吴中元恍然大悟,用力将那金属棒往石缝内部塞了塞,直到自外面完全看不到方才作罢。

作罢这些,二人调头回返,往九栾城去。

赶去九栾城的时候是三更时分,大傻载着王欣然自空中盘旋,吴中元飘身而下,落于城墙。

他之所以不往黎韬的府邸去,是不想见到黎韬的遗孀,对他而言黎韬是敌人,但对黎韬的家人来说他却是依靠,他杀了黎韬,等同毁了一个家庭。

倒也不是他推卸责任,而是当日黎韬的表现的确不好,他都找上门了,黎韬还在矢口否认,矢口否认也就罢了,言语之中还夹枪带棒,阴腔阳调儿,换成谁也压不住心里的火儿。

确定王欣然安然无恙,冷静下来之后是一种心态。心急如焚,正在气头儿上又是另外一种心态。这时候感觉杀他有点过了,但当时却感觉杀他是完全正确的。

城墙上有守城的士兵,也有带队的勇士,这些人自然不敢冲他动手,而吴中元也没有难为这些人,只是让带队的勇士去把那个老年居山喊过来。

没过多久,老年居山就忐忑的来了,吴中元直涉正题,询问另外一把通灵神兵的下落。

老年居山的确知情,因为当日他也在场,另外一把通灵神兵是把刀,阴属通灵神兵之中只有一把刀,那就是雀凤刀。

雀凤刀原本在黎韬手里,黎泰等人并不知情,黎韬死后,他们二人才将此事禀报了黎泰,而今日九黎发来信鸟,命他们将雀凤刀送往九黎城,但他们尚未来得及派人去送。

九黎发来的书信还在,老年居山主动呈送,看罢布条上的文字,吴中元沉吟了几秒钟,转而冲老年居山说道,“再发一封书信给黎泰,告诉他我来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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