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什么。
这是他难得也紧张的时候,虽然他箭快枪准,但不得不承认,这个身体很弱,跑是肯定跑不掉的,而且最快的丧尸犬已经快扑到他头顶。
他紧紧盯着丧尸犬,眼前终于又出现慢动作画面。
但就在他要扣动扳机时,攥在左手的大棒忽然变长,成为一根胡萝卜色的权杖,而权杖顶端,包拢着一个被咬过一口的胡萝卜。
林空鹿顿觉精力都被“胡萝卜”吸去,同时权杖顶端飞射出白光一样的细丝。
细丝韧如钢,利如刀,竟在顷刻间就将十几只丧尸犬的头齐齐削去。
林空鹿愣住,回神后,忽然一阵脱力,感觉像是身体被掏空。权杖也瞬间缩水,又变成巴掌大的胡萝卜。
他指尖下意识摩挲,发现质感更像木头,明显不是真正的胡萝卜。
而他身后,兔子也被这一幕震惊,下意识喃喃:“原来这根破萝卜还可以这么厉害?”
接着回神,看到地上的狗头,它忙后怕地捂住脖子,毛茸茸的长耳朵紧贴脑袋。
但不知想到什么,它忽然又壮起兔胆,竟飞奔过去,一把抱住林空鹿的小腿……下方的脚踝。
林空鹿一个不防,被抱个正着,抬脚就要甩开。
但兔子这回死死抱住,仰起毛绒脸,语气真切又卖萌:“大哥,我叫你大哥,以后我跟你混吧?”
林空鹿抬起的脚微顿,微讶:“这怎么说?”
“咳咳,”兔子笑脸谄媚,“大哥你看,我刚好有萝卜,你刚好能用,我们真是天作之合,天生一对,天……那个,总之,就是命中注定要成为搭档啊。”
它看出来了,这根胡萝卜在它手里没什么用,但在这个人类手里很有用。根据它在人类手机里看过的108本龙傲天小说,这种时候,就该它灵宠(变异)兔出场了。
总之,眼前这个大腿一定要抱紧,不然可能小命不保,它可不想像那些丧尸犬一样,尸首分离。
林空鹿闻言一阵黑线,提醒它:“成语不是这么用的。”
“啊,这不重要。”兔子继续抱他小腿,“大哥,我叫傲天,是我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你叫什么?要不这样,我们的组合就取我名字里的‘傲’,再取我名字里的‘天’,叫傲天组合,你看怎么样?”
林空鹿:“……我看不怎么样。”
你这么厉害,怎么不去出道?
“要不这样……”
兔子还要再说,但林空鹿一把薅住它毛茸茸的兔耳……咦,手感居然不错。
然后把它硬拽下来,面无表情地说:“在这之前,你先解释一下为什么把人骗来这件事。”
“呃。”兔子顿时心虚。
它傲天一生行事,何须向人解释?但……抱大腿时除外。
于是赶忙道:“其实……我是看其他傻动物瞎吃、乱吃,最后都变丧尸了,想着我这么聪明,肯定不能跟它们一样。
“然后你们人类中有些人一直没变丧尸,我猜你们人类的食物应该没问题,就想打晕几个路过的……好吧,是骗几个路过的人来……”
见林空鹿微眯起眼,它忙又改口。
“我只是把人骗来打晕,抢一点食物,然后就躲起来。那些人醒来后,就都自己走了,我真没把他们怎么样。你看我这么弱小,怎么可能是你们人类的对手?是吧?
“而且我拢共就抢过五次,加这次是第六次,还失败了,我已经饿得啃七天草了。真的,我不是一只坏兔子。”
说着它还翘起三瓣嘴,毛球似的尾巴抖了抖,故意做出卖萌模样。
听说很多人类都吃这一套。
林空鹿此刻显然不吃,毕竟这只变异兔心眼多。
他收好弓箭和枪,把胡萝卜也放进口袋,至于兔子……
他微皱眉,看向地上的丧尸犬。
兔子顿时有点慌,忙说:“大、大佬,我很有用的,收下我绝对不亏。”
林空鹿:“喔,那你说说,除了红烧、麻辣、清蒸,你还有什么用?”
兔子:“……”这人长这么好看,心肠咋这么黑捏?
不过,林空鹿说归说,但还是拎着兔子回了越野车。
毕竟这只变异兔跟人类一样,会说话,有智商,萝卜还是它的,不太好处理。
*
越野车旁,潘卓逸已经抱着枪下车,等林空鹿走近,立刻上前紧张问:“你没事吧?刚才是什么情况,那些丧尸犬怎么忽然就死了?”
他刚才也开枪了,但因为距离远,他没看见那些丝线,不清楚丧尸犬是怎么断头的。
“还有这只……”他又看向卖萌的兔子。
林空鹿摇头,没有立刻回答,只说:“先上车吧。”
到了车上,兔子先松一口气,觉得大腿总算抱着了,关键是不用死了。
但防止被当成储备粮,它决定还是要展现一下自己的价值,于是清清喉咙说:“大佬,我真的很有用,我头脑聪明,学习快,会认字、认路……”
“等等,你会认路?”
“妈呀,兔子会说话?!”
林空鹿和潘卓逸同时出声,潘卓逸声音更是提高一个度,显然被吓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