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3)

第十四章:

雪满檐沟,簌簌而动的风雪夜里,沁着宜人的梅花香。

傲雪红梅,点缀着园间的颜色。

大小姐怕黑,整条长廊都点了烛灯,烛火灼灼耀眼。

大小姐的屋子提前烧好了地龙,里头暖如迟春。阮明姝刚进屋就摘掉了兜帽,解开系带,随手脱掉斗篷。

她接过小丫鬟递来的热茶,浅浅抿了口,她说:“我饿了,叫小厨房给我煮碗鸡汤面。”

小丫鬟依言说是,赶忙去小厨房叫人起来煮面。

阮明姝沐浴后换了身衣裳,薄裙贴着少女婀娜的身姿,不经意的动作间露出几片细腻白皙的肌肤,衣袖便都透出些许淡淡的甜香。

她懒洋洋靠在软塌上,吃了几块甜点垫肚子。刚解决了个不大不小的麻烦,心情倒是极好。

阮明姝现在就是在等献王的死讯,届时她和献王就半点关系都没有。母亲总不会要她和个死人结冥婚。

春枝将小厨房连夜做好的面端进屋子,摆在小桌上。

阮明姝吃了几口面就有点饱,倒是喝了大半碗的鸡汤。她用帕子擦了擦嘴,眼睛朝半开的窗外看了眼,又下起了大雪。

明早起来,怕又是白茫茫的一片。

阮明姝张口问:“阮敬辞回来了吗?”

春枝让屋外的小丫鬟进来收拾桌子,她伸手关好了窗户边说:“五少爷刚刚也回府了。”

阮明姝用掌心托着下巴,好奇地问:“他喝酒了吗?”

这种场合,免不得也要喝酒。

旁人端着酒杯来同你寒暄,你便是不喝也得喝。可他的年纪毕竟不大,还在书院里读书呢。平常先生肯定拘着不让他们喝酒,今晚可别被人灌醉了。

春枝也不太清楚,五少爷那边的院子和这边向来联络的很少。

反而与三小姐关系更亲厚,平常还会有走动。

“许是吃了些酒的,不然也不会这么晚才被人送回来。”

阮明姝想了想,觉得春枝说的也对。

不常喝酒的人酒量肯定不好,他今晚肯定遭了罪,喝醉酒的滋味她知道有多难受。

阮明姝这个人很护犊子,爱憎分明的。

她只有这么个亲弟弟,虽然不怎么讨人喜欢,但是毕竟是血亲。她若是不管他,现在就没人会管他。

“让人给他煮醒酒汤了吗?”

“奴婢也不知道。”

“你过去叫他们好好伺候五少爷,别让他太难受了。”

阮明姝说完就拧起了眉,她站起来:“算了,我还是亲自去看看他吧。”

春枝去拿了伞。

沉寂的夜色里只听得见落雪声。

阮明姝自己打着伞慢吞吞踩在积雪上,春枝打着灯笼走在前面。

冷月悬空,映着冷冰冰的光线。

走到阮敬辞的院外,她还礼貌抬手敲了敲门。

守夜的小厮匆匆跑过来开门,瞧见是大小姐还吃了一惊。

今晚还真是热闹。

三小姐和大小姐都过来了。

不过,侯爷只这么一个亲儿子。若是侯爷真出了事,往后能扛起事情的只有五少爷,两位姑娘都得靠五少爷来照顾。

阮明姝抬起下巴,语气冷淡:“阮敬辞呢?”

小厮低着头,他们都不太敢正视大小姐的脸,少爷不许,他说:“五少爷在屋里。”

阮明姝嗯了声,“我去看看他。”

小厮欲言又止,想却又不敢阻拦大小姐。

府里的人都清楚,大小姐不待见三小姐,处处刁难,从未有过好脸色。

这两位姑娘撞上,怕又生起事端。

阮青萝是庶女,今晚是没资格入宫赴宴的。她也不着急,才女的名气早就传了出去,那些诗句足够叫旁人对她刮目相看。

而且阮青萝还用了笔名,找到书铺的老板给自己出了。

只需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不经意间透露自己就是这位惊才绝艳的作者,自有大把的人尊重她。

在这个男人当道的古代社会。

美貌就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得不到丈夫的尊重和敬仰。

她要他们欣赏她,尊重她。

唯有才情,才能让他们消除偏见。

她享受自己是独特的这种感受,她也享受每个人都对忍不住对她投以的惊艳目光。

阮青萝傲慢的认为攻略这些古代人,只需要稍微动动脑筋,用点手段就好。

这位弟弟,也在她攻略的目标之中。

阮青萝来的时候他刚好吐完,喝水漱口,脸色很冷淡。

她没察觉到异样,只觉得阮敬辞和从前差不多,对她和对阮明姝就是天差地别的态度。

阮青萝眼里满是心疼:“你这是喝了多少?”

阮敬辞垂着眼睫,忍着心底的厌恶,面不改色的,“没喝多少。”

他虽然觉得阮明姝很蠢,也恨她母亲的无情和狠毒。

但是他最叫他生厌的还是,阮青萝这种心机颇深还要装出什么都不懂的天真姿态,真真是把人当成傻子,虚伪又做作。

而且阮敬辞看过她所作的诗,才华横溢,只不过风格迥异。

显然就不像一个人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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