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可能公然阻止糜旸的这种举动。
为了保全一些血脉,申耽与申仪最后只能答应了糜旸的要求。
在申耽与申仪选择合作之后,糜旸命人将这二人压下去关押起来。
申耽与申仪被押走之后,吕乂来到偏厅中向糜旸禀报道:“府君,大部分申氏党羽都已经收押,接下来该对他们如何发落,还请府君示下。”
在西城全面光复的情况下,除了一些躲藏在暗处且侥幸逃出城的申氏党羽,剩余的大部分申氏党羽都陆续被糜军捕获。
申氏党羽分为两类,一类是申氏的族人,一类是之前阿附在申氏兄弟周围,帮助他们鱼肉百姓的属吏。
糜旸听完吕乂的汇报后,对着吕乂言道:“将捕获到的申氏党羽一一审讯,在得到他们的罪行之后,按各自罪行依《蜀科》处理。”
在知道糜旸的意思后,吕乂不由自主的劝谏道:“申氏兄弟以密网束下,故不得人心。府君宜弘以宽仁,则民众自然安乐。”
虽然糜旸透露出要依法行事的意思,但吕乂深知那些申氏党羽为虎作伥多年,他们身上的罪行按严厉的《蜀科》处置的话,基本都是死罪。
这样那数百申氏党羽,大多数都会难以活命。
这一点在吕乂看来,是不利于稳定汉兴郡人心的。
而糜旸身为汉兴郡太守,掌握着一郡的司法权,所以只要糜旸有心宽容,那么那数百人是可以保留一条命的。
糜旸在听完吕乂的建言后,他对着吕乂言道:“申氏无道,政苛民怨,庶民悲呼,流离失所。
且申氏用人唯亲,自初平已来,有数十年之久,汉兴民心沮丧,士人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
申氏党羽,专权自恣,上下之道,渐以陵替,罪行累累,百姓苦彼等久矣。
吾今初定汉兴,必须威之以法,党羽若有死罪,当斩则斩,先惩恶后扬善。
今日之死,往日之罪,无须宽宥。
如此方能民心大悦,郡政清明。”
在听见糜旸这么说之后,吕乂知道糜旸心意已决,因此他便不再劝。
可就在吕乂要领命离去的时候,糜旸又下令道:
“在犯下死罪的申氏党羽斩首后,将他们的首级悬于城门之上。
吾要让城中内外的百姓都看到,他们的仇人,吾已经替他们都除去了。”
糜旸的这个命令让吕乂心神一凛,随后便领命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