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侵犯个人财产,如果狗的价值不到五千元是不构成违法的,顶多也就私了。
楼主铁了心要为狗报仇,律师提出倒是可以起诉此人在网上诈骗的事情,后来在警方的协助下查到此人化名孙庆方,真名孙宏,是一个网络惯骗。
贴子到此结束,苏菲看完之后十分意外,发消息给顾凌,“喂,你找了多久才找到这个?”
顾凌回复说:“没花多少时间,就是在各大论坛搜索了一下,没想到真的找着了。”
“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是骗子,那么他的师兄弟也是骗子吧!”
顾凌又发过来一张庭审纪录的截图,这是在庭审公开网上查到的,上面显然这桩诉讼案于三年前审理,但最终因证据不足没有给被告定罪。
顾凌在后面补充了一句,“被告没有定罪,但是原告却被定罪了,因为他听到庭审结果非常愤怒,冲被告大喊大叫,还扔东西,被判了一下藐视法庭,拘留了几天。”
苏菲发了一个苦笑的表情,“这人大概就是那个楼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