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阿父是草根出身,一把菜刀打天下,白手起家的日子难是难了点,可一旦有了根据地,手里有了兵,便是所向披靡,以摧枯拉朽的攻势一统天下。
只可惜,阿父遇到了商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世战将。
商溯有多厉害呢?
出场即巅峰,三千打三万,大获全胜。
商溯一战成名,但也成为所有势力做梦都想弄死的人。
——此人心高气傲,不甘人下,既招揽不成,那最好的办法便是让他成为一个死人。
可是打不过,真的打不过。
哪怕他们的兵力十倍于商溯,也不过是在商溯辉煌战绩上再添一笔,根本伤不到商溯分毫。
如果说阿父阿娘是话本里逆天改命的男女主角,那么商溯绝对是光芒不在主角之下的配角,熠熠生辉,光灿夺目。
他的存在虽有喧宾夺主之嫌,可群星璀璨远比一枝独秀更精彩,而阿娘与阿父战胜商溯位尊九五才更更加让人信服——连商溯那么厉害的人都败于阿娘阿父之手,九州天下合该是他们夫妻俩的囊中之物。
一言蔽之,商溯虽出彩,却也不过是衬托阿父阿娘更厉害的配角罢了,这九州天下,终究还是阿父阿娘的囊中物。
——只是手段缺德了些,赢得不大光明正大。
但只要赢了,做了皇帝,谁还会计较你赢得光不光彩?手段是否缺德?
能踏平乱世重振九州拯救万民于水火的人,世人根本不会在意他的品质是否高洁到割肉喂鹰,皇帝嘛,能让百姓们过上好日子的便是好皇帝。
所以阿父的行为虽为人诟病,但总体来讲评价还是不错的,堪称一代明君。
至于商溯,便有些惨了,虽是百年难遇的将才,可心胸狭隘,目下无尘,得罪之人不计其数,死后无人收尸,险些暴尸荒野,阿父惜才爱才,不忍他身后事荒凉,便为他收尸厚葬,还怜其赫赫战功,追封他为商都侯。
而现在,这位商都侯还是一个任人欺辱的小可怜,在乱世中挣扎求生,不比狼狈逃命的她的日子好多少。
相蕴和眸光轻转,看向一旁的石都。
她能让石都对她忠心耿耿,那么商溯应该也可以?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锦上添花,远不如雪中送炭,石都可以,商溯也可以!
她若能在商溯狼狈之际温暖他,庇佑他,便能让他如石都一样被她收于麾下,供她驱使!
相蕴和眼睛亮晶晶。
她仿佛看到绝世悍将以她马首是瞻,剑锋所指,诸侯莫不俯首的美好日子。
·
相豫章抬手将不住向他叩首的人揪起来,“别废话,我问你,我女儿呢?被你弄哪去了?!”
“豫、豫公饶命!”
男人哆哆嗦嗦,“女、女郎聪颖,识破了我的圈套,与兰姑娘一同逃走了。”
“至于逃走之后去了哪里,我、我也不得而知。”
相豫章眉梢微挑。
逃走了?
不愧是他女儿,就是聪明!
相豫章松了口气。
“豫公饶命啊豫公!”
相豫章脸色和缓,男人磕头如蒜捣,“我的妻儿老小都在盛军手里,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呸!”
杜满抬脚踹翻男人,“你的妻儿活不了跟阿和有什么关系?凭什么拉阿和去送死!”
相豫章道,“别这么粗鲁,军师说了,咱们得礼贤下士。”
“豫公高义!”
男人如获新生,感激涕零。
相豫章走上前,伸手将人扶起来,拍了拍男人身上的土,“我刚杀了匈奴的左贤王,又抢了匈奴的几千只牛羊,如今是匈奴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但冤家宜解不宜结,我有心与匈奴缓解关系,不如你往匈奴那走一遭,当个使节如何?”
男人眼前一亮。
斡旋当使节?这事他擅长啊!
男人忙不迭道,“豫公但请吩咐。”
相豫章道,“你告诉他们,他们若上贡一千匹好马,一万只牛羊,我便大发慈悲放过他们,下月不再攻打他们。”
“豫公?!”
男人瞳孔地震。
——这哪是当使节?这跟让匈奴人把他千刀万剐有什么区别?!
相豫章挑眉,“怎么,不想去?”
“......去,我去。”
男人绝望开口,“我纵是拼了这条老命,也会让匈奴人给豫公送一千匹好马来。”
“这才对嘛。”
相豫章拍了拍男人肩膀,“快去快回,我等你的好消息。”
男人跄跄踉踉走出房间。
军师轻摇羽扇,“主公,女郎聪明机智,兰姑娘武功高强,两人既能从岑长栋的手中逃脱,便不会被盛军所获,主公不必忧虑,大可把心放回肚子里。”
“阿和再怎么聪明也只是一个八/九岁的孩子,九岁生日都没过的那一种。”
相豫章抬手掐了下眉心,“至于兰月,她虽有贞儿的功夫,却远远不及贞儿的机警变通,做事死板一根筋,若一时情绪上头,很容易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