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1 / 2)

晋江还不死心,“除了男女主外, 还有很多无辜的人, 男女主不会死, 他们会死!救人对你来说只是举手之劳,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何乐而不为啊?”

张云瑶被念叨烦了,“你如果再提让我救人的事, 我就扔了你。”

晋江傲娇的哼了一声,不敢说话了。

成为丧尸王的张云瑶, 感觉有点儿可怕啊!晋江不敢跟张云瑶说太多,明明看上去是个很帅的小伙子,一瞪眼怎么那么凶?

晋江嘤嘤嘤了两声,被张云瑶的目光盯着, 它感觉自己要被吃了。

张云瑶是真的很想吃人, 但她还能忍。

这个世界太磨人了。

张云瑶在满是丧尸的道上不知道走了多久, 从中午走到暮色如血,侧身躲开一个身上脏的要命的丧尸,她仰天长叹了一声。

“唉,我要走到什么时候啊?”

“我就说让你去救人吧,你没车, 你怎么回去?骑自行车吗?”晋江见张云瑶服了软,原地复活,胆子也肥了,“骑自行车你还不知道路呢!”

张云瑶坐在路边的长椅上, 长椅很干净,路边的太阳能路灯已经亮了,照着一地鲜血,还有漫无目的游荡的丧尸。

“原主怎么连回家的路都不知道。”张云瑶翻了翻原主留下的记忆,真的没什么印象,只有坐几路车。

之前在大学城的时候,张云瑶没仔细翻原主的记忆,只以为原主的亲人是住在附近的学区楼里,现在仔细一看,才傻了眼。

原主住在市中心!

真日了狗了,大学城在郊区,从郊区到市中心,没有地图没有车,张云瑶飞都不知道往哪儿飞。

难不成真要去找几个人带路?

张云瑶翘个二郎腿,姿势优雅的认真想着这个问题。

张三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丧尸王时,看到的画面,让他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明亮的路灯打在青年的头发上,光影交错中,能看到青年完美的下颌,令人惊艳的侧脸,还有那挺直的鼻梁。薄唇带着一抹笑意,身上的衣服整洁干净,长腿翘着,坐在路边长椅上。

明明是以丧尸末日为背景,青年却依旧如同还在安稳的现实生活中一样,看着他从容的模样,似乎对未来都有了希望。

但张三知道,这希望不过是阳光下的泡沫,一触即破。

“你……也觉醒了异能吗?”

张云瑶正在仔细想着要不要找个人带路,就听到身旁突然有人在说话。

她转头看过去,一个小个子的男人站在路灯下,瑟瑟发抖的跟她说话。

张云瑶眨眨眼,心里问晋江,“我瞳孔没变成红色,指甲也没变成黑色吧?”

“没有啊。”晋江在空中晃了晃,还用投影技术,将张云瑶现在的形象投放到张云瑶的眼睛里,让张云瑶自己看,“非常帅,没有任何非人类的地方。”

“既然我看上去很正常,为什么这个男人这么怕我?”

张云瑶心里问着晋江,视线从男人抖得跟筛子一样的腿,转移到男人的脸上。

一张有些秀气的脸,大眼睛,白到有些透明的皮肤,还有因为惧怕而隐隐发青发紫的嘴唇。

比起她这个唇红齿白肤白貌美的大帅哥,眼前这个小个子,更像个丧尸。

但张云瑶身为丧尸王的本性告诉她,眼前这个小个子,是个纯种人类。

还是一个看上去非常好吃鲜美的人类。

“是啊,你也觉醒了?”

张云瑶说着,站了起来,一米八五的身高极具压迫感,她一低头,正好看见小个子的头顶。

这个身高,他有一米七吗?

实际上正好一米七,并不是非常低的张三害怕的后退了半步,“是,是啊,真是巧。我、我出来找点儿吃的,就碰到你了。我叫张三,你叫什么啊?”

他一边结结巴巴的说着,一边低头看脚,不敢抬头。

面前这个人,不,这个丧尸,是未来的丧尸王啊!他从未来回来后的第一天,只是想着不能在原地等死,所以开了异能在街上游荡,谁知道正好碰上游荡中的丧尸王!

遇到丧尸王怎么办?要不转身就跑,要不就冲上去抱大腿!

知道末日结局的张三,想了半天,最后选择了抱大腿。

反正人类苟延残喘一百年,也不过是个灭绝罢了,跟着丧尸王,他或许还能活的滋润一些,不用跟父母一样,在末日初期挨饿受罪。

“你的异能,能一直开着?”张云瑶觉得张三很奇怪。

这个名字就很奇怪,现代有父母会给自己孩子取名叫张三吗?这么随意啊?听着真像个假名。

出生在末世中期,父母没读过什么书,张三就是真名的张三,现在非常紧张。

他如果回答不好,会被丧尸王一爪子怕碎了吃肉吗?

“可以开两个小时,然后休息两个小时,我的异能很没用,只能让等级低的丧尸,看不到我。”张三之所以能一直活到末日结束,人类灭绝,就靠这个异能。

他无法斩杀末日后期强大无比的丧尸,但他能让那些丧尸看不见他。

张云瑶挑眉不语,没那么简单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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