谔坐在柜台后的小杌上低着头看书。忽听见一清越文雅的声音道:“来一份杏酪。”
章致拙不由得抬起头去,便看见一翩翩美少年。
他尚未束发,眼见只十一二岁,穿着白布镶黑边道服,头戴一细藤编就的斗笠,又以皂绢缀檐,以避风日。
眉目清朗,如皎皎明月广博入窗棱;略显清高,不似红尘凡俗人;身姿清矍,挺拔如肃肃松。
章致拙愿称他为“三清真人”,心下吐槽:这小孩儿也太端着了。
身后还跟着一青衣小厮,怀里抱着一古琴,以犀角为琴轸,以蚌珠为琴徽,以白色柘丝为弦。
那少年接过沈氏递来的杏酪将走,突然看见章致拙愣愣看着他,又瞥见他怀里的橘色狸奴,脚步一顿。
薛定谔趴在章致拙膝上睡着了,软软的肚皮一起一伏。那少年对着章致拙说:“可否让我抱抱那狸奴?”
章致拙看了看猫,又看了看少年,又抓到一只猫奴。
他抱着猫绕过柜台,走到少年身边将猫递给他。
那少年小心地接过,大气都不敢喘,珍惜地摸了摸猫的肚皮,阳光照着猫猫,尚浅的橘色上泛起细碎的金屑,像笼了一层碎金撒花薄纱。
少年将猫咪抱在怀里端详片刻,依依不舍地交还,又道:“我叫顾彦汝,日后可否常来看这狸奴?”
章致拙无不可,点点头。这才发现他比自己高了一头有余,决心跟狸奴抢口粮,每日喝一碗羊奶,快快长高。
顾彦
汝转身离去,萍水相逢的俩人有了奇妙的交集。
******
桥南街孟夫子私塾
清雅的小院里栽了几处文竹,另置了几方怪石,一旁则是石桌石凳,孟秀才常在此处喝茶赏月。
朗朗读书声此起彼伏,今日孟夫子讲论语《阳货》篇。李珏双眼无神只跟着师兄,念一句重复一句。
李珏余光瞥见同桌章致拙,只见他毫不理会师兄布置的诵读任务,自顾自整理着笔记。
“强,实在是强!”李珏在心里默默敬佩。章致拙刚来私塾时他是看不上眼的,一般儿童大多七八岁启蒙,哪像他五岁便来了书院。
看来接他的父亲穿着也不华丽,只是个小商贩,难怪目光短浅,家中小儿如此年幼便送来读书,也不怕他对这浩瀚书海生了畏惧之心,从此短了志气。纵是那精彩绝艳之辈也难保折于科举之途,更何况只是个黄口小儿。
却未曾想,之后的事令他大跌眼镜。那小矮子不仅在夫子的教导下快速学完了三百千,现在正式学起了论语,正正经经开始做学问。
若只是如此,便也罢了,偌大京城总能出几个天才神童之流,也不稀罕。只章致拙是个怪人,如此不驯。对,就是如此不驯。
虽每日夫子授课也都用心聆听,可每到背诵时段,只随口念叨几句,便开始盯着书本看,师兄夫子数次提醒也毫无用处,甚至还请了家人。仍然我行我素,惹得夫子痛惜,说他不诵读,既是能背,又如何能养心中浩然之气呢?
李珏心里暗暗点头,没错,虽他也不耐学这唧唧歪歪的圣人之言,可文中字句的音韵节奏莫不抑扬顿挫,读之畅达。只有章致拙本人不在意,按照自己的想法打算,跟夫子商讨过后,一切照旧。
想到这,李珏不得不对这寒门小子升起些许敬佩,就算他读书读得极差,有这份坚持自我的信念便不是俗人,将来不读书,去做旁个事儿也一样能有所成就。
李珏想得很对,只是他没料到,章致拙居然是整个丙班书读得最好的,次次抽背经义,他毫不怯场,口齿清晰,原文与注解一同背下,势如滔滔江水,连夫子都沉浸其中。
没天理啊,难道一个人先天的才智真能如此优越,这让我等凡俗之辈如何有颜面存在这世间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