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安小姐,我可以叫你安玖吗?”
马场上,明熠骑着一匹枣红马,与安玖同行着,语气忐忑地问。
两人相识之初,安玖给他介绍自己叫安玖,而非安酒。
安玖牵着马僵,随意道:“可以啊,我都叫你明熠了,你当然也可以直呼我的姓名。”
明熠一听,脸上瞬间浮现幸福的神色。
安玖轻轻一扬马鞭,“驾”的一声,身下的小马顿时哒哒哒跑动起来。
明熠得知安玖不会骑马,专门给她挑了一匹漂亮温驯的小白马,马匹浑身雪白无暇,没有一根杂毛,犹如天马一般。
少女肤色雪白,红唇弯弯,精致的眉眼间笑意盎然,骑着白马在碧绿的草场上飞奔,红裙裙角在风中飘荡,实在是美如画般的景象。
明熠看得都痴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少女已骑着马跑远了。
他连忙驱马追赶,追到跟前时,发现安玖前方不远处站着个一身白衣、身形瘦弱的女子。
那女子独自一人立在草场边,春日的微风吹动她的衣衫,发梢与白纱纠缠在一起,好似要乘风归去。
明熠眼前一亮,这又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
女子看起来年纪不大,以明熠阅美无数的眼光看,至多不超过二十。梳着未出嫁的少女发髻,打扮很素净,大概是身体不好的缘故,脸色看起来很苍白,唇色浅淡,透着股虚弱的病气。
就在安玖与明熠打量那女子时,对方也看到了他们。
“不知这位小姐是?”明熠主动上前打招呼道。
女子微微福身一礼,浅声回答:“小女金燕婉,家父乃灵蛇剑君。”
“原来是金小姐!”明熠笑着拱手。
安玖在一旁没说话,只骑在马上望着两人交谈,似乎对结识金燕婉并无兴趣。
明熠与金燕婉也没多说什么,毕竟两人男女有别,而且那金小姐眉眼间萦绕着一股愁意,似是内心烦忧,才独自来这草场散心。
两人也不打扰她,很快便与金小姐分别,继续绕着草场骑马跑圈。
明熠对如白莲花般遗世独立的金小姐念念难忘,与安玖谈论起这位美人。
“我此前便听说过金小姐的名声,江湖上有个群芳录你知不知晓?是百晓门出的一本册子,记录了江湖上有名的美人,金小姐排在第八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哇,是江湖八卦!
安玖好奇地睁大眼睛,一双桃花眼闪闪发光:“金小姐才排第八?第一是谁?”
明熠虽是京城人士,但一直向往着江湖的快意恩仇,尤其是美人之流,简直如数家珍。
“金小姐之所以才第八,乃是因她天生体质弱无法习武,只算半个江湖儿女。且她极少在江湖上露面,名气不大才排第八。若只论姿容,我觉得该排前五。”
“至于那第一,也各有各的说法。有人说峨眉派的玉虹漪姿容绝世,有人说定山门的沈月澜气质不俗,还有人提那魔教的圣女花情。不过依我看来……”
说到这里,明熠故意卖了个关子,语调拖得悠长。
安玖正听得起劲儿,这些可都是书里没写到的,忙不迭地追问起来:“怎么怎么?难道这些美人,你还都见过?”
明熠自得地点头:“小生不才,当真见过几位!”
他扳着手指数:“玉虹漪相貌端庄明丽,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前年我去过峨眉一次,旁观她习武舞剑,翩若惊鸿婉若游龙,那场景看了一遍再也忘不了。”
“沈月澜用刀,她很好认,你若见到喜穿黑衣背上背一把弯刀的飒爽女子,必定是沈月澜无疑了。”
“倒是花情……这我就没见过了,那魔教也不是谁都能去的……”明熠摸了摸鼻子,言语间透露着可惜。
似乎若是魔教准许旁人去,他一定要去看一看那位美人圣女。
安玖心下好笑,在她看来,明熠就是个究极颜控。
虽然经常看美人看得走不动路,但他眼神里没有寻常男人看女人的轻浮,只有纯粹对美丽的欣赏,这才是安玖愿意与他走近的原因。
“那你觉得,哪个才是第一美人?”
明熠眼珠转了转,眸光悄悄落在少女脸上,咳了咳道:“这我哪里分辨的出?方才我列举的三人,各有各的美,无法比出高下。那群芳册里把沈月澜放在第一,想来编书的人更欣赏沈月澜。若只说我……我觉得安玖倒是可以当得第一美人的名声。”
明熠这话说的真心实意,安玖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开朗大方、明艳动人,如同华丽贵重的宝珠一般耀眼夺目。
比如这种话,平时他是不可能与别的女子讲的,必然会被当做登徒子,但在安玖面前,他知道她不会误会。
果然少女听了这话后,只是愣了愣,随即便粲然一笑,恰似娇靥生花。
“我又算不上什么江湖儿女,可不能拿我比。”安玖摇摇头,不经意转移话题,“对了,那位金小姐,你了解多少?”
明熠想了想,摇头说:“我只知她是金蛇剑君的嫡女,自小爱重有加,可惜她身子骨不好,无法学习金蛇剑谱,不然必不可能才排第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