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2 / 3)

事事,态度散漫的将士,还不如南江书院的那些书生看着有精气神。

那固定的操/练,也都敷衍得很,看着都是年轻力壮的男丁,她一个就能打倒一大群,让她看着就觉得来气,完全辜负了她对军中的期待与向往。

“我来这里,是想要干实事的,要是总顾虑那些个纪律,我岂不是什么都干不了,就是过来体验一下这些士兵的生活过得有多苦?”

那绝对不是她想要的,说到这里,李常欣扔掉手里的草叶子,态度坚定的站起身道。

“走,跟我去打两头大家伙回来,我要告诉他们,跟着李常欣干的人,就有肉吃,就算是当小兵,我李常欣也要当这群兵里的王!”

不得不说,也就她李常欣敢这么当众放话要在这里当兵王,换了其他人,肯定少不了要被怀疑他有不臣之心。

看着那位抛开几日来的消沉,斗志昂扬的少女,王修业眼中闪过一抹笑意,口中却道。

“郡主,我们初来乍到,对这里的情况不熟悉,何不找几位熟悉情况的帮忙带路?”

李常欣立刻领会到他话中意思,顿时眼睛一亮。

“怎么,你在这里也有认识的人?”

王修业微笑着点头道。

“嗯,有几位略有交情的同辈,在这里任职。”

京中勋贵子弟得了荫恩后,被安置的地方,不外乎就这几处地方,他虽因走了科举那条路,与那些亲朋故交家的同辈混的不是一个圈子,但他因为怀有自己的小心思,也没有断了与那些人的联系。

毕竟是初来乍到,对这京郊大营中的情况不熟悉,要是首战未能告捷,她满腔的雄心壮志便无处施展,若是有人可以帮她分担一下风险,还能顺便帮她壮壮势,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

所以李常欣毫不犹豫的应下,拜托王修业要好好发挥一下自己人头熟的优势,最好能多拉几个人入伙。

王修业当即就去寻他的故人,只是对着那些人,他当然是另一套说辞。

“……反正我们就是陪着郡主进山打猎玩一趟,让她玩得开心尽兴,才是最重要的,真要违反了什么纪律,反正有郡主在,我们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要不是想着大家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郡主那边也确实缺可以帮忙带路的人,这种好事可轮不到你们,我随便给点银子,找几个地头熟的一样。”

不得不说,王修业的话,正好说中了几人的心思,乐阳郡主现在可是一般人挤破脑门,都无处巴结的贵人,比那些真正的宗室郡主更受京中上下的重视。

王修业这个最先巴结成功,还成了人家心腹这一,在她因为打算带人进入京郊大营,却被罚的情况下,仍能成为被一起带到军中的几人之一,早就让人羡慕得不得了。

现在他还能想到他们这些哥们,绝对是够义气的表现,所以这几个被王修业挑中的勋贵子弟,都答应得十分爽快,甚至还很感谢王修业。

次日,参加完每天的常规操/练后,约定好的一行十余人,避着人,悄悄来到山下聚集,不熟悉的互通过姓名,认识过后,就一起往山里走去。

落在后面的吴长庚难掩羡慕的问道。

“王三,你这匹马是从哪弄的?花了不少吧?”

他一个考科举的读书人,竟然弄匹一看就知非同寻常的宝马,真是太浪费了!

王修业面露略显矜持的微笑,语气却很随意的回道。

“我的钱都花在买笔墨纸砚上了,哪里买得起这种关外宝马,是郡主听说我的马早前病逝了,一直没有遇到合知适,就去圣上的御马苑挑了一匹送我。”

是一匹身姿矫健,特别桀骜不驯的宝马,却甚合他意的马,虽然为了驯服它,吃了不小的苦头,但是驯服之后,一切辛苦都很值得。

这种真正的关外宝马,绝对属于千金难寻的至宝,吴长庚闻言,迅速羡慕眼红,凑近王修业低声问道。

“你说,我要是现在去跟郡主说,我愿意为她鞍前马后的效忠,她能不能也送我一匹宝马,要求不高,只要能跟你这匹一个水平就行。”

王修业嫌弃的打马向前走了几步。

“我这疾风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宝马,你还是将要求放高些吧,反正你肯定不会有这机会。”

事实证明,王修业盘算的没错,这些虽是在京郊大营中任职,却胸无大志的勋贵子弟,平日里没少来这山里祸祸,打猎的水平怎么样先不说,对这山里确实够熟,知道那片区域常有什么动物出没。

李常欣想打大东西,便将目标放在数量最多,却很难打,但是对他们这群装备良的猎人而言,不在话下的野猪身上,不到半天时间,一群人就满载而归。

整个东郊大营中,共驻扎着数万人,众人合力弄回来的十几条野猪,都吃肯定不够分,所以李常欣态度直接的宣布,想要吃肉的人,可以过来报名,需要答应在完成自己每天的操/练与巡值任务后,空闲时间需要听她指挥的条件。

堂堂郡主不留在京中享受锦衣玉食,却跑来大营,能兵勇的身份与他们一起吃住的事,近来早就在大营中被传为奇谈。

现在见到她弄来十几头野猪,打算用这些着实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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