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笑不好笑?”
子夜高于他们,却忤逆了他们,违拗了他们。
那时候,谭天明才知道,有些最深重的暴力,远远不是经由肢体。而是一句句诅咒,写进你倒背如流的典籍,融进你必将要使用的文字,由此融进你一寸寸骨血,从审美上对你进行毕生的霸凌。
他们逼得一个天才于文字的人,必得要与文字来割席,才能完成自救。
他虽与子夜不熟,却一直关注着子夜。《毗舍阇鬼》在内地出版,他第一时间去买来看,被惊艳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年代,青年男作家都在叫嚣自己无处安放的荷尔蒙,略成名的男作家往往通过表达对女性的不屑,来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肤浅的不屑。子夜却过早地阉割了自己真诚地书写。因为工作原因,他见识过太多男性,从干净少年到油腻中年,中间的过渡是声色犬马与手握权柄。谭天明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他藉由精神弑父,想表达的某一思想,也许是,“权力之巅的雄性往往使人作呕,只有去势一切雄性激素,才能勉强为人。”
子夜与权力的抗争终于以失败告终。
二十一岁的子夜回到家中,也是因为他的一败涂地,于是被迫低下头,由衷地道歉,是我错了。由此完全放弃抵抗,顺从地接受来自文字世界里上位者的一切凌迟。
子夜进中文系之前,谭天明曾到陈家参加过一次聚会。席间,他曾听见陈金生极为轻描淡写的一句,“我不指望你混成黄霑,将来混个二流就成。”
哪有父亲这样讲话?谭天明听得胆寒。而更让他觉得恐惧的是,屋中每个人面色如常,该打牌打牌,该讲笑话照旧。这话无关紧要,每天都在发生。很痛吗?做人不要这么敏感啦。
杀死天才,原本用不着刀子。
半年之后,二十二岁的子夜从山顶一跃而下。
既然对文字的诅咒融入骨血,与他生命早已不可分割。那他也只好将不属于自己的生命归还于父母天地。
这躯体,有何要紧?拿去便是。
隔壁的子夜,仿佛在代替他死去。
隔壁的天明,作为幸存者永无宁日。
将子夜送往医院抢救,谭天明一直不敢去看他。怕他会死,又怕他没有死成,醒过来又再度承受一遍凌迟。数月之后,他带着碳水补剂去医院,远远在阳光下见到他。他很难描述那双暗淡的眼睛,那拆了纱布后骨瘦如柴的枯朽的形容。但他知道,子夜活了下来,以最悲壮的一种方式,成为一颗特质被修剪了的工工整整的园艺花卉,成为桌案上一株株造型奇特的盆栽。
如今世面上一本本子夜的书流传于世,记录着曾经天才的子夜一笔笔控诉。最为滑稽的是,最沉痛的抗争,书脊上却贴了一句来自施暴者的售书宣传语。仿佛一则大|字报,和最终痛彻心扉的灭顶镇压。
如今的子夜也顺从地接受了这一切镇压,每天温和地过,麻木地活着和愤怒地死去他都尝试过,也不知哪一种更好,谭天明没有问过。每个礼拜他都会去各种教会协会冥想,以此收集写作素材,或者自我治愈。谭天明往往会和他同去,每每问他冥想时间都在做什么,子夜会说,“趁机睡觉。”他也是常常可爱的。
也因此,这几年他实在没写出什么东西来。
他如今积极地接受治疗,定时与精神科医生随访,这么多年孤孤单单一个人过。谭天明曾问过他为什么不养个宠物陪伴,后来意识到这是个蠢问题。他勉强能对自己的生存负责,不假外物,时常阅读一本《如何与精神病人相处》的书,好使自己能与自己孤单地相处,也久病成医,时常被冥想会的病人缠着聊天,哪怕他们每一个人的症状都比子夜要轻。因为抑郁,子夜时常重度失眠,导致肠胃功能出现差错,烧坏了嗓子,有时讲话费点力气,但也不妨碍他去大学里讲课一战成名,因为一则学生视频爆火而成为网络红人。由此可见,他的一切创痛都没有什么显而易见的后遗症。
你看,这个世界并不适合直抒胸臆,适合顺应人心。
在这一点上,谭天明也是践行者。反抗无效,于是他领着子夜与他一并龟缩着当孙子。
而他为什么特别偏爱陈纵,是因为谭天明从她身上看到了另一种可能性。
一种见惯人心险恶的天真,一种倾盆大雨里的勃勃生气。像诗歌或者画作作为修辞的人物,有时候甚至算得可歌可泣。
也因为看到这女孩子种种美好,谭天明意识到,第一次子夜在电视上收看到她的小动作时,为什么会笑。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子夜不总是这副死气沉沉的模样。
再借助一下修辞手法,谭天明不难想象——她也许是他的诗,他的画,他终于可以得以避世的,不老不死的绿洲。
也许子夜还能活。
……
谭天明坐在车中,借了顶光,端详着照片上少年子夜的笑。
该怎么形容呢?
说是震撼也不为过。他这自诩子夜身边最亲近的人,第一次意识到,被大浪拍打在岸边,有游客坐在上头拍照的一截早已掏空了的枯树躯干,原本曾会开出满树鲜花,结着金灿灿果实的。
谭天明给子夜发了条:我走了明天中午接你去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