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读到二十四岁,方能勉强启蒙。
白小婷第一次见过子夜之后,天天都在她面前提子夜,讲得陈纵不胜其烦。
“你哥哥真好看。”她一眼相中他的脸,“气质更绝。”还有气质。白小婷那一阵沉迷仙侠剧,想不明白:“搞不懂一个现代人身上,怎么会有一种谪仙的气质。”
后来她们才学到一个词,叫作古典。
陈纵的审美形成得很晚,那时候还不懂美丑,成日跟在白小婷屁股后面打转。
白小婷早熟地厉害,上小学四年级就开始早恋,说起帅哥头头是道。往往那个时候,白小婷对帅哥美女的品鉴,对陈纵来说就是真理。初中二年级有个很帅的男孩子,叫丁成杰,又帅又会打篮球,还会纠集外头的混混一起打架,打架比打篮球还帅。白小婷暗恋了他好久,导致陈纵被洗脑审美,也暗恋了丁成杰好长一阵。
直到子夜出现,白小婷一见到他,立刻移情别恋。
陈纵审美慢半拍,仍旧沉浸在白小婷早已抛弃的老一套帅哥标准里,暗暗地爱慕着一个黄毛混混,看着成日在她眼皮子底下晃悠的陈子夜,左右看不出个稀奇。
但到底架不住白小婷成日念叨。陈纵虽不愿意,却也渐渐打量起子夜来,带着点嫌弃。
暑假结束,邱娥华并没有和子夜回去港市,而是给他办了新身份证,准备入学陈纵将要去上的同一所初中,决定长期住下来。
他来学校那一日,宛如天神降临,衬得学校里一切只会打群架、抱吉他,染俗气黄毛,满嘴脏话的校草校霸统统黯淡无光。哪怕陈纵仍“深深爱着”丁成杰,左右看“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陈子夜不顺眼,却也不得不承认,那是一种降维打击,是一种绝对意义上的碾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