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中旬,三伏天的威力抵达顶峰的时候,沈含章老先生的周年忌日到来了。()
蒋宜女士同沈媛重返宜园,并且带着各自的丈夫。
蒋宜的二婚丈夫是一位犹太裔地产商,家财万贯,美国富豪榜上常客。蒋宜此生都是贵妇的命,一双脚飘在云端,从来没有落在地上过。
这位约瑟夫……巴拉巴拉——天知道他那姓怎么念,姑且这么称呼他吧——巴拉巴拉先生虽然个头不高,远不如沈含章英俊,人到中年还有些发体,但是性格非常开朗活泼,十分讨人喜欢。
巴拉巴拉先生对妻子的前夫好一阵夸奖赞美,称沈含章为“高贵的中国绅士”。又因不熟中国礼仪,见沈铎姐弟给沈含章的墓碑磕头,他也非常入乡随俗地噗通一跪,搞得扫墓仪式一阵鸡飞狗跳。
王英已带着儿子搬去了市中心的公寓。扫墓结束,她也不凑热闹,直接抱着儿子告辞而去。
任勤勤已不用像过去那样回避到厨房。她现在是沈铎的助理,协助老板主持扫墓和后续的茶会正是她的工作。
任勤勤提前数日就和惠姨开始准备。忌日这一天,她和小杨全程陪同在沈铎身边,招呼客人,协调工人,将后勤工作做得无可挑剔。
大半个暑假的训练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少女今非昔比,行止从容,仪态端庄。如果不自报身份,很多客人都以为她也是沈家的贵客。
任勤勤本以为蒋宜会照例看她不顺眼,没想蒋宜这种贵妇,见任勤勤在自己儿子身边跑腿儿,反而觉得这才是她的本份。
他们这样的大富大贵之家,餐桌边挤满了张嘴等着接面包屑的人。从上到下,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体系。
只要这小姑娘手脚麻利、做事靠谱,留她伺候儿子,没什么不可以的。
“邓家人来了。”小杨对任勤勤说。
邓祖光西装革履,满面笑容地从一辆兰博基尼里走下来。见到满园肃穆,他才惊觉场合不对,赶紧收敛了笑意。
一个妙龄女郎从车另外一侧推门而出,穿一条黑色修身连衣裙,瀑布似的长发,一对钻石耳环在乌发间闪闪发光。
邓祖光已婚,这位并不像他夫人。他虽然不靠谱,可也不至于将情人带到这个场合里来吧?
还是蒋宜道出了这个女郎的身份。
“丹丹!”蒋宜露出了准婆母的微笑,拉住了女郎的手,“好久没见到你了,什么时候从巴黎回来的?”
原来这个女郎就是邓祖光的妹妹,邓熙丹小姐。
久闻不如一见,邓熙丹同她兄长截然不同,她干净清爽,真是一位落落大方的名门闺秀。
邓熙丹美得很有特色。
雪白圆润的鹅蛋脸,细长的丹凤眼,乌发及腰,身材削瘦高挑,裁剪普通的黑裙穿身上都很有型。
她身上有一种自幼生活优越的清高和矜贵,和沈铎如出一辙。
难怪蒋宜这么认同她。
作为助理,任勤勤避让不开,跟着沈铎一道上前迎接邓家兄妹。
邓祖光一见任勤勤,嘴角就勾起一个腻歪的笑。
邓家兄妹都有一双细长的眼睛。长邓熙丹脸上,那就是古典丹凤眼,到了邓祖光脸上,就是贼眉鼠目。也不知他们家受了什么辐射,导致了这样的基因突变。
任勤勤倒不担心邓祖光会把那天的事满世界张扬。既然他想将沈铎和自己妹妹撮合在一起,那沈铎闹桃色绯闻不外是打亲妹子的脸。
邓熙丹也朝任勤勤一笑,却是矜持中透着一股亲切,令人如沐春风。
莫非这就是大家闺秀的风范?
她不会不知道邮轮上发生的事,可看样子丝毫不在意任勤勤这号人物。要不是她对沈铎并没有意思,要不就是个有城府的人呢。
任勤勤和邓熙丹短兵相接了一下,各自别开了眼。邓熙丹同沈铎寒暄了起来,而任勤勤则去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今日来的客人不多,却都是沈家社交圈里的核心人物。
郭孝文的出现让任勤勤喜出望外。
半年多没见,郭孝文瘦了些,更显得精悍干练。他今日穿着海军蓝手工西装,戴积家钻表,终于有了符合他身份的贵气派头。
“郭大哥这么打扮,才像个霸总嘛。”任勤勤笑道。
“是二哥。”郭孝文朝远处一指,“那一位才是郭大哥。我大哥。”
被他指着的,是一位俊美而威严的中年男子,是郭孝文的年长儒雅版。对方正和巴拉巴拉先生抽着雪茄聊天。
“果真是女大十八变。”郭孝文端详着任勤勤,“才半年时间,你就大变样了。刚进来的时候,我还没把你认出来。你跟着沈铎做事也不过一两个月吧?还是本身就聪明,才学得这么快。”
“孝文老弟!”邓祖光忽然在远处招呼,“来来,我介绍一位美人给你认识。”
在主人家的先人祭典上公开拉皮条,这个邓家大少爷脑子里怕是长满了包。
郭孝文当然不想搭理这二百五,忙对任勤勤说:“找个地方给我躲一会儿。”
“跟我来。”任勤勤朝郭孝文使了一个眼色,把他带到位于半地下的游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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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