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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她走剧情时,她却觉得这剧情棒得不能再棒。周建英平时再小恩小惠拉拢男主,又哪里比得上女主一出手就是救命之恩。

不过书中没写这件事发生的具体时间,只说了是这个冬季。好在沈红英她爸是村长,村里每天哪些人上工,哪些人不上工,她都能很轻松地知道。

孙亭煜家现在正是困难的时候,为了多挣点口粮,只要村里有安排,他每天都会出工,从不落下。所以他只有在村里没活,大家都休息的时候才去捉蛇。

左等右等,盯了小半个月,沈红英终于等到了村里集体放假,不上工的日子。

一大早,她就把自己箱子里的衣服全翻了出来,一件一件地找。

她的衣服算比较多的,可这个时代比较流行灰扑扑的颜色,并不鲜艳,找了好久,沈红英才找到一件大红色的半新棉袄。这是去年做的,过年的时候穿了几次,平时都舍不得穿。

红色非常衬姜瑜的肤色,她穿上一定很漂亮。

沈红英抱着衣服去了周家。

上门是客,更何况她还是村长的闺女,冯三娘赶紧把她拉到了姜瑜的房门外,高声喊道:“小瑜,红英来找你玩。”

“嗯,进来。”一起从公社回村同路了近一个月,姜瑜跟沈红英也算比较熟了,她把沈红英拉进了屋,指着床说,“没地方,你就坐那儿。”

沈红英看了看这间逼仄还堆积着柴的小房间,第一直觉是替女主觉得委屈。果然,书里写得没错,女主一开始就是个小可怜。不过呆了几分钟,她就发现了这个房间的与众不同,这个房子小归小,但不知怎的,待在里面却一点都不冷,而且空气中还荡漾着一股幽香。她找了好几秒才发现,幽香是从床头边上那只玻璃瓶子中插着的那支腊梅中发出来的。这支腊梅离了枝,花朵竟开得异常的大,那花瓣足足有指甲那么大片,像是变异了一般。

女主就是女主,果然不同凡响。沈红英虽然觉得稀奇,但也没多想,她完全不知道,这支腊梅维持着这个姿势,已经怒放了大半个月。

她兴冲冲地抱着自己的红棉袄走过去塞到姜瑜的手里:“你穿穿试试!”

姜瑜看着手里七成新的棉袄,还给了她:“不用了,这衣服还很新,你留着自己穿。”

沈红英找了个借口:“这是我去年的,今年穿不下了,给你穿正合适。”

姜瑜很无语,她这几个月因为吃好喝好养好,身体已经拔高了好大一截,勉强能跟小一岁的沈红英持平了。沈红英穿不下,她就能穿得下?这姑娘睁眼说瞎话啊。

拗不过沈红英,姜瑜把这身红棉袄换上。

换好衣服沈红英又主动要给姜瑜梳头发,剪刘海,势必要把她彻底改造一番,让她在男主面前惊艳地亮相。

姜瑜这时候也回过味来了,沈红英这么费尽心思地打扮自己,应该另有目的,她倒要看看这个看起来纯良的小姑娘究竟想干什么。因而也没抗拒,任凭沈红英折腾。

因为物质贫乏,沈红英手里的东西也不多,她最后只是把姜瑜两边的头发各编了一条辫子,扎在后面,其余的头发都柔顺地披在肩头,额前还弄出了一层浅浅的弯弯的刘海,看起来娇俏可爱。

姜瑜摸了一下,很久没把头发放下来了,她到这个世界,已经习惯了入乡随俗,把头发都编成一条辫子,这样方便干活。

见姜瑜摸着头发,生怕她又要扎辫子,沈红英忙说:“今天冷,披着头发暖和。这是我在学校里跟公社的一个女生学的,姜瑜姐,好看?”

姜瑜颔首:“好看。”确实比编一条辫子好看多了。

可惜没镜子,不能让姜瑜姐看看她有多漂亮。沈红英对自己的杰作还是很满意的,当然她也承认,这是姜瑜底子好。这才捂了半个冬天,她的皮肤就白得像雪了,真是天生丽质,难怪男主对她一见倾心呢!

沈红英觉得,看着这么漂亮的小姐姐,她自己都要弯了。

收拾好,该去山上找男主了,沈红英拉着姜瑜说:“我在家拿了几个红薯,咱们去山上烤红薯吃。”

烤红薯又能取暖又有香甜的红薯吃,这是一项深受农村小孩喜欢的活动。姜瑜并不陌生,有时候上山烤兔子时,王晓也会不知从哪里变出两只红薯,塞到火堆下,啃完了烤肉,正好吃颗热乎乎的烤红薯,那滋味别提多美了。

也好,整天窝在屋子里都快发霉了,去山上转转也好,看能不能找点肉吃,改善改善生活。

姜瑜点头同意了,沈红英高兴地拉着她出门,走到门口的时候刚好跟从县城里回来的周建设碰上。

周建设推着自行车正准备进门,忽然从院子里窜出两个漂亮的姑娘,他定睛一看,第一个很熟悉,是村长的女儿,至于第二个,看着也很面熟,仔细看了好几秒,他才辨认出她:“姜瑜?”

周建设真是意外极了,他不过是做了一阵子的生意,没怎么跟姜瑜碰面,结果这一下就给了他一个大惊喜。果真是女大十八变啊,这才几个月,姜瑜就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比他在城里看到的姑娘都还漂亮。

姜瑜听出他语气里的诧异,含笑客套地点了点头:“建设哥,你回来了,我妈给你留了饭。”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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