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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沈瓷娃娃(1 / 2)

披风是他亲眼瞧见朝曦披上离开的, 如今不在朝曦身上,却在这个人身上……

“你把她怎么样了?”

这人扑来的急,风将帽子吹开,露出整张脸来,浓眉大眼,目中带着煞气,是一张陌生的脸, 他居然没见过。

握住他腕部的手心布满老茧,手面黝黑粗糙,说明经常干粗活,力气大,又是整个人压过来,沈斐半点也动弹不得。

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人特意将朝曦支开, 目标是他。

没有拿钱抢物, 也没有谈条件, 直奔他过来, 一句话不说, 瞧他的眼神中带着浓烈的炙热。

沈斐似乎想起什么。

白□□曦给另一个男人治后背的伤, 他就坐在不远处瞧着,恍惚间似乎感觉有其它视线朝他看来, 他看过去时又没有, 那股子视线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 与这人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样。

“是你!”

他瞎了吗?

“你看清楚, 我是男人。”

沈斐黑发散了一地,白瓷一般的脸上尽是冷意。

那人也不管,加大了力气摁住他,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他,最后停在他胸口……

*

朝曦已经将病人检查完,没什么大碍,发热是伤口红肿有轻微发炎导致,开了些药,让人帮忙煎一煎,连续喝几天就好。

她自己用粗布擦了擦手,合上药箱站起来去拿她的披风,回头发现披风不见了,“有没有人看见我的披风?怎么不见了?”

帐篷里一共住了四个人,个个面面相嘘,过了半响有人道,“好像被刚刚带你过来的小哥拿走了。”

朝曦脑海里冒出那张年轻又沧桑的脸,“他拿我披风干嘛?”

拿去卖?

还是太冷了,自己留着穿?

沈斐的披风华丽厚实,瞧着就价值不菲的样子,不会被拿去卖了吧?

东西不是她的,朝曦没有权利弄丢,连忙追了出去,帐篷外人烟稀少,除了烤火的几人和站岗的那些,几乎没别人,想追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倒是她的帐篷外站了很多人,官兵将附近包围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

朝曦走过去,挤开人群进了帐篷,一眼看到披着另一件月牙白披风的沈斐站在中间,自个儿捂住手腕,有血从白皙修长的指缝里溢出来。

他受伤了?

“怎么了?”才出去多大一会儿,这里就像进了贼似的,弄得一片狼藉,沈斐还受了伤。

“朝曦姑娘没事,不用找了。”镜花瞧见她一喜,连忙将人拉过来,指了指被大家制服的元凶咬牙切齿,“这个人胆大包天,竟敢……,竟敢……”

她说了两次都没说成功,第一次是自己顿了一下,第二次是被沈斐瞥了一眼。

这种事比较特殊,不想被别人知道,不过朝曦可以,镜花将人拉过来,凑到她耳边小声说,“这个人看上了公子,想强行……”

朝曦瞪大眼,一脸不可置信,“不会吧,他俩……”

都是男的啊,怎么可能?

“断袖之癖。”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过,不过这还是第一次发生在身边。

镜花以前听人说过,晋国曾经有位美男,打出生起长得便比女子还好看,可惜命运坎坷,先是被继父占有,继父死后被他的儿子看上,后来逃了出来,结果被人抓去卖给了有钱人,那位有钱人又送给了帝王,着实乱了半个朝代。

好看是不分男女的,还有一些特殊的人专门喜欢男人,觉得男人更有成就感,更有征服欲。

论样貌,公子从来不输给任何人,论气质,也没人比得上公子,倒也不是没有男人喜欢他,但是这么大胆,准备强上的人还真就这一个。

怕是不知道公子就是那个权倾天下的摄政王,发起威来整个大顺都要颤三颤。

“不说了,我还要审问这厮,你快去给公子包扎吧,公子的手被他咬伤了。”

言罢挥手将被抓的那人带走,那人被捆起来,身上还披着沈斐的披风。

“披风!”披风实在显眼,朝曦一眼注意到,想去拿。

沈斐阻止她,“不要了。”

他不出声朝曦险些忘了,这人的手还在流血,披风没有沈斐重要,而且他爱干净,被别人用过的披风,绝对不会再披第二回。

晓得他毛病多,手刚给别人处理过伤口,还留有血渍,先洗了两把才去给沈斐清洗伤口,上药止血。

沈斐手腕上的伤有点严重,差点将筋咬断,如果真的被他咬断,沈斐这只手也差不多断了。

不是说喜欢吗?喜欢还下这么狠的手,留下深深一排牙印。

朝曦突然想起原来在山谷时,她总爱在沈斐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比如用药香掩盖住沈斐原来的体香,又或是给他……

总之目的都是为了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好让他一辈子记住自己,这人该不会也有这种想法吧?

朝曦摸着那里有点不甘心,又去打来水,给沈斐洗了一遍又一遍,还是觉得不舒服,沈斐披风里的衣裳都乱了,不知道有没有被那人碰过,不行,身上也要洗。

她立马去烧水,水烧回来被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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