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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场(1 / 3)

薄欢一回到教室里,李潇潇就凑过来好奇地问她,“薄欢,你刚才那节课去哪里了?”

薄欢在位置上坐下来,边打开书本边回答说,“没去哪里,就是去解决了一件事情。”

李潇潇哦了一声,她以为薄欢就是去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所以下一秒她就重新把注意力放回了书本上面。

很快,下一节课的任课老师就来了。

薄欢看着课本上熟悉又陌生的字眼,总算是有了一种自己重回高三的感觉。

虽然她高三的时候成绩优异,最后也以高分考取了香港大学,但是对她来说,距离那一年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几年,所以想要重新回到当初的高度,她依旧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

好在她底子不错,基础牢固,重拾知识点应该不会太难。

难的是程执那边……

一开始她以为这只是一个梦,所以在梦里她可以尽情肆意,不用考虑任何后果,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现在她已经知道这不是梦了。虽然她一点都不后悔自己刚才做的一切,不过接下去的路她还需要好好想一下。

程执是她此生必须追逐的。上一次她怯懦了,连一句她喜欢他都不敢说出口,陪着程执一直到了三十六岁都未婚。然后再睁眼,就是她回到了十九岁的这一年。但是这一次,就算最后她和程执只能达成一个be,她也要努力追求。

她努力了,即便最终的结局并不美满,但她此生也没有遗憾了。

上一世长达二十年的单恋让她清楚地知道他所有的喜好。

她知道他喜欢听海菲兹,喜欢骑马,喜欢飙车,但是他最喜欢的运动是保龄球,最喜欢的乐器是小提琴。

就因为知道他最喜欢的乐器是小提琴,上一世,她才会把自己把小提琴当做自己一生的事业。

在她重生之前,她已经成为了一名全球闻名的小提琴家。在她光辉而璀璨的职业生涯里,她更是被媒体赞誉为当代的小提琴女王。同时,她也是唯一一个在维也纳音乐大厅开过个人演奏会的华国女小提琴手。

除了将小提琴作为事业之外,她还学习骑马,学习飙车,学习保龄球。

她想体验一切他喜欢的东西,也想呼吸他呼吸过的空气,感受他曾经感受过的所有风景。

大学毕业多年之后,她的小提琴事业已经算是小有成就,但是在那一年,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去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继续读研深造。

她一个人漫步爱丁堡,一个人在康河边慢悠悠地走过,一个人在剑桥的校园里感受午后炙热的阳光。

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会选择英国这个国度。只有她自己知道。

因为程执在英国剑桥待了整整五年的时间。他在这里学习,生活,可惜当她一身荣耀来到英国的时候,他早已学成归国。

两人再一次错过。

她一直都知道他有野心有抱负。程执硕士毕业回国之后,自己创业,是登过报纸的杰出青年企业家。

可惜这样优秀的人,偏偏是个公子哥里的异类,深情而执着。

他就和他的名字一样,执着。一旦爱一个人,就是爱一辈子。

想到这里,薄欢突然觉得自己刚才想错了。程执最喜欢的,明明不是保龄球和小提琴,而是顾眠啊。

顾眠,程氏财团董事长程澈深爱的夫人,环球国际董事长顾国安宠爱的独女。

除去这两个牛逼哄哄的身份,她还长着一张貌美如花的脸,在娱乐圈里如鱼得水,粉丝遍布全球。

顾眠三十岁那年拿到了奥斯卡影后。那一次的颁奖礼台下,程澈,程执,她和程澈的女儿糯糯,还有她的圈中好友阚阳阳都在为她激动鼓掌。

她的所有粉丝都在为她欢呼,为她而感到骄傲。

薄欢想,大抵不少女生都想活成顾眠那个模样吧。

就连她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她同样羡慕过顾眠。但她不是羡慕顾眠的成就,也不是羡慕她的家世,而是羡慕她得到了程执的爱。

放眼程执三十六年的人生,只有顾眠,得到了程执的爱。如果不是爱,薄欢想不到一个合理的理由,能够让一个男人在长辈的耳提面命下到了三十六岁都坚持没有结婚。

而这份爱,是她上辈子梦寐以求的。

好在,现在的程执才十九岁,离他遇到顾眠,还有整整七年的时间。

如今,顾眠还没有成为程执的执念,他也没有因为顾眠而蹉跎半生。

一切都来得及-

下午的时候,薄欢单枪匹马杀到高三十二班向校草告白的事情就已经被传遍了整个学校。

不少人都对此津津乐道。

李潇潇听说这件事情之后震惊的不行,她看着薄欢,一脸的目瞪口呆,“你之前说的去做一件事情,就是去给程执告白?”

薄欢嗯了一声。

李潇潇一噎,缓了好一会儿才拍了拍薄欢的肩膀,“薄欢,我敬你是一条汉子。”

薄欢知道很多人都在背后谈论她告白的这件事情,有好的,也有坏的。但是她一点都不在意。

所有人对她的看法,在她心里都显得微不足道,还不如程执一个笑容来的重要。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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