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瀚海,并不是指之前从漠南前往漠北通过的那片沙漠戈壁。 真正的瀚海,说的是世界第一深湖,亚欧大陆最大的淡水湖贝加尔湖。 当然了,这个时候莫斯科公国还是一片荒芜之地,自然也没有这个名字。 而在匈奴人的称呼之中,这片宛如海洋一般广袤巨大湖泊,就叫做瀚海,又或者是北海。 历史上苏武牧羊的地方,就是在这里。 而霍去病之所以被后世无数兵家所景仰,认为是武人的巅峰。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带兵来到了这里。 这是华夏千年以降,向北走到过的最远地方。 ‘大汉兵锋所指之处,皆为汉土!’ 封狼居胥,禅于姑衍,登临瀚海并称是霍去病漠北之战胜利后的三大盛事,广为历史称颂。 所以说封狼居胥,实际上是由三件震撼性的大功勋所共同组成。 “这些都是丁令人,也叫肃慎。” 茫茫瀚海岸边,王霄指着那些拜服于地的当地土著,为霍去病解释说“早在周天子时期,他们就曾经向周天子表示臣服,也可以看做是周天子的封臣。所以说,这片土地自古以来就是 咱们的。” 霍去病是典型的大汉主意者,他点头称是“师傅说的是,不如在这里建城如何?” “可以,不过投资太大,得慢慢来。” 从长安城到北海这儿,少说也有万里之遥,这还是直线距离。 在这里建城驻军移民什么的,成本之高实在是吓人。 可王霄却是决心一定要做到,因为不这么做的话,这片土地在汉军离去之后,又会成为游牧民族的地盘。 哪怕花费几十年的时间,也一定要做成。 他们一路追杀匈奴残部来到这里的时候,左贤王那儿已经带着匈奴残部绕路向着更北边逃亡了。 据这些土著们说,北海的北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森林,骑兵军团再绕路绕过北海去追击,已经是没有了什么意义。 所以王霄对霍去病说“这次出击,就打到这里吧。” 这次出来已经很久了,而且也不可能真的越过北海去大森林里追杀匈奴人。 西伯利亚如此广袤,真要是跟匈奴人玩捉迷藏,十年都跑不完这么大片的地方。 所以商议之后,王霄决定让霍去病所部在北海边上休息半个月,之后就启程动身南返。 虽然距离冬天还早,可这里与长安城足有万里之遥。 不早点动身的话,等冬天来了那可就走不了了。 “那边的。” 王霄对着一群下海的妹子...是壮汉们吼着“不想活了?都回来!” 光溜溜的壮汉们不认识王霄,自然是把他的话当做屁。 边上的霍去病不干了,天子的话都当做耳旁风,还隐隐约约有‘关你个球~~’的话语传来,他当即打马冲过去,挥舞马鞭就是一通乱抽。 壮汉们被抽的鬼哭狼嚎,再也不敢下海游泳了,大呼小叫的四散而逃。 等到霍去病回来,看着他那求知欲满满的眼神,王霄解释说“这北海之中可不安全,这里面有鲨鱼的。别一路打仗都没事,最后死在了鱼嘴里。” “鲨鱼?什么玩意?” 霍去病吃过新鲜的河鱼,也吃过海边送来的鲸鱼干和咸鱼。但是从未听闻过什么鲨鱼的消息。 “具体的不好说,你只要知道那种一种大鱼,有着成排的牙齿,可以在这北海之中咬人的就行。”王霄伸手指着远处那些正在和汉军做交易的当地人“不信的话,去问问他们去。” “信信,师傅说的自然是真的。” 霍去病神色真诚的连连点头,可他的目光之中却是写满了‘你当我傻儿?’ 鱼这东西见的多了,也吃的多了。 就算是有几尺长的大鱼,那也不过是吃的肉更多而已。 能咬人的鱼,说老实话他还真没有见过。 不对,应该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王霄说了一遍就不再多说,他现在只是个什长,管不了那么多。大军统帅是霍去病,为将士们的生命负责的也是霍去病。 霍去病转身去找那些当地人,询问有关鲨鱼消息的时候,王霄已经是拎着一个大布袋向着岸边走去。 对没有见过鲨鱼的汉军将士们来说,贸然下水自然是个威胁。 可这玩意面对王霄的时候,那就真的只是新鲜会活动的刺身了。 王霄过来不是抓鱼的,虽然北海的鲑鱼很好吃,可他一路上吃的鱼已经足够多了。 他也不是来棒敲海豹的,因为海豹肉实际上并不好吃。油脂太多,口感和大块的肥肉区别不大。 大汉的人或许会喜欢,王霄就看到不少汉军将士们,将那些傻乎乎也不知道躲的海豹们直接拖走。 可对于王霄来说,他真的是不喜欢这种满嘴肥肉的感觉。 他要抓的,是美味的龙虾。 龙虾这种东西,在大海里属于常见生物。 只不过以这个时代的食物保存技术来说,想要从海边运到长安城,那就根本没办法去吃了。 而且王霄也不可能跟李隆基似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