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出身当了国王,对很多事情心有余力不足,没有自控能力进而自暴自弃的普通胖老头。
爱德蒙在看国王的资料时,早在那些传闻轶事里就察觉到了,国王恰好是他最容易交好的类型。
果然,在他提出自己就住在摄政街,也非常喜爱欣赏国王的建筑风格,要赞助一笔巨额钱款后,国王当场就喜不自胜,说着要给他颁发好几枚勋章,被近侍好不容易才劝阻了。
自己的艺术得到赞赏,而且评论都说得非常到位精准,绝不是过去那些胡乱拍马屁的人能及,国王对金发勋爵感兴趣起来。
一番谈话后,国王更加惊奇发现,这个“海船上长大,在海外发财,四处游历做慈善,刚回国一年”的英国人,对各个时代欧洲各国的建筑风格都了若指掌,而谈到那些来源时,更让他相信,这个人对文学和绘画的鉴赏也非常在行。
国王由衷道:“下周我要去温莎城堡,我的多数藏画都放在那,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护照可以造假或者顶替,但英国的勋章却能替他彻底把这个坐实,爱德蒙自然躬身表示很荣幸。
更多艺术的话题可以下次再聊,国王便把注意力放回了三弟身上。
他们的父亲乔治三世是个难得专一的好国王,没有情妇,和皇后有十五个孩子,因此,兄弟之间关系说不上多么好,和睦还是有的。
一番寒暄和问候过后,威廉王子看向那排衣服,问:“陛下今日要出门吗?”
国王笑了:“来得正好,你前天也见过班纳特一次。我已经筛选过一遍了,你看哪一套更适合他?”
三王子在海军这么多年,实在不理解大哥年轻时爱打扮的文艺作风,现在年纪大总算消停,没想到又热衷起看人打扮了,无奈说:“陛下不如全送了。”
国王失笑摇头,决定不和没有浪漫细胞的人说话,转向刚刚说得颇得他心的勋爵,详细描述了一番克莉丝,将这个长相相当符合他美学的年轻人吹得天花乱坠,末了才加一句:“当然,也非常有才华。我无意在海德公园见到他的演讲,之后就隐藏在人群里,场场不落。”
而且觉得神话里“任性的神明很有意思”。
任性的国王想到这里,觉得年轻人更有趣了,愉快转向陷入思索的勋爵。
“你觉得班纳特穿哪件会更好看?”
“……”
克莉丝放下邀请函,瞪着眼前这套繁复花哨的男装,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可以放弃拼实力,直接靠脸取胜了。
这个时代的国王并不是完全是吉祥物,作为英国社会阶级鄙视链顶层,未来顶头上司,被他器重基本就是伦敦每日“头条”预定了。
当然,奔七的老人家肯定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她很确定,国王是把自己当成了衣服架子,用来实现年轻时没能穿这些亲自参与设计衣服的遗憾。
克莉丝看过国王年轻(那时候还是摄政王)的画像,所有被他器重的御用画师,无一例外都是“P图高手”,摄政王不是胖吗,把场景变大,衣服变厚重,摄政王脸宽,那就画侧面,根本看不到脖子,肤色给您调得可白了,头发绝对浓密,唇红齿白,鼻子高挺。
王后也看过国王的“照骗”,结果在他们第一次正式见面时大呼上当。
克莉丝给欧也妮写信平复心情,才开始试衣服,她很快发现,就像小时候被苛待所以暴饮暴食一样,国王自己大半辈子没能瘦过,于是把这些衣服的腰封和袖子都设计得特别细。
仗着作为女性的骨架才刚好穿上了,她站在镜子前开始发愁。
选的这套衣服也太……小公主了点。
多层细褶,金线刺绣,蕾丝,荷叶边,宝石吊坠。
没想到国王陛下这么少女心。
克莉丝只能安慰自己,这些装饰本来就是男人发明给他们自己穿的,自己穿出去也只能说是复古,而且这几年流行化装舞会,偶尔看到街上穿什么模样的人都有,再说了,自己坐马车过去,不会被围观的。
到了一周后约定的时间,是难得的晴天,大学生心情复杂穿上了这套衣服,走下马车,仰头看恢弘的哥特风城堡,突然就什么都忘了,惊叹着倒退,突然撞上了一个人。
扶住失控的宽檐帽,唯恐对方被自己的高跟鞋踩到,克莉丝连忙道歉,有些艰难仰面,很快惊讶开口。
“……勋爵先生?”
假冒的勋爵只是看她,像是呆住了。
这个画面太过头了一些。
纱质堆叠的领巾,敞开的华丽披风里是紧瘦暗纹的短上衣,从领口顺着对襟刺绣了精致的花藤,十八世纪风格的深色厚外套的腰被收得很细,不堪一握,下摆却裙样散开,洁白的丝袜在套裤和稍高跟的长靴之间若隐若现。
被荷叶边衬得更细长的手扶着大大的宽檐帽,露出一年以来只敢在夜深饮酒时才去想念的面庞,明亮如星的眼睛受到惊吓一样睁大,专注看着他,帽上柔软洁白的鸵鸟毛像是长长的耳朵,随着风晃了晃。
这一下羽毛如同撩到了爱德蒙心里。
连着一年的给自己的暗示全数溃不成军。
——这个人,他根本逃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