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言又想了想,看向维多克道:“不过……我还有一点不太明白。”
“你是觉得作案动机上还有疑点对吧。”维多克应道。
“嗯。”左言点点头,“按你所说,约翰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有为青年,而山姆只是一个二世祖……以这种情况来看,老赫伯特本来就有很大的可能会把遗产留给约翰。退一步讲……即使老赫伯特不想对两个儿子区别对待,那遗产也该是两兄弟平分,怎么都不会让山姆来占大头。”他顿了顿,“再退一步讲……早已在商界站稳了脚跟的约翰,即使一分钱都没继承到,一样可以活得很好;反倒是那个终日花天酒地、除了花钱啥都不会的山姆……一旦失去家里的资助,恐怕就活不下去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约翰有什么理由冒险去伪造遗嘱呢?难道是因为他非常恨自己的弟弟……一定要搞到对方身无分文?”说到这儿,左言皱眉思索了两秒,“但……若真是那样,他又为何要提出分给山姆十万英镑呢?”
“把你‘退的第一步’再想一遍,然后自己告诉我症结所在。”维多克没有回答左言的问题,而是给了半句提示、半句要求。
“哦?”左言听了,立刻乖乖地将事情又重新思考了一遍,随即念道,“你是说……‘平分遗产’的状况,是约翰所不能接受的?”
“不能。”维多克道。
“为什么?”左言疑道。
“因为他缺钱。”维多克给了个很简单的、出人意料的、但又非常合理的答案。
“约翰反而缺钱?”左言也的确对这答案感到了意外。
“呵……”维多克笑了笑,“你觉得……以下哪种人更容易欠下巨款?第一种——自视为精英的、有野心的、做大生意的青年企业家;第二种——整天出席各种社交晚会,吃喝玩乐睡名模、从来不考虑所谓‘将来’的阔少爷。”
虽然这句话里描述的两种人是截然相反的,一种是“赚钱的人”,另一种是“花钱的人”,但有趣的是,真正会因债务而走投无路的……往往是前者。
“喂喂……”左言也听出来了,维多克对这个案件的了解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吃瓜群众的水准,故而问道,“你知道的未免太多了吧?这已经不是在报纸上看看新闻就能掌握的程度了吧?”
“在约翰继承了赫伯特家全部财产的半个月后……”维多克边想边道,“我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一条关于‘赫伯特集团融资’的报导,这篇报导……才是真正让我对之前的遗产官司产生兴趣的因由;当天下午,我就到网上(是的,维多克会使用电脑上网,当然,除了左言之外,他不会让别人发现这事儿)查了一些关于那次融资的事。那些信息并不是什么机密,在一些工商相关的网站上很容易就能检索到……虽然这次融资看起来只是一个继承了家业的企业家将家族企业和自己的公司做了一次常规兼并,但要是有心翻翻他自己那家公司的账目和之前一年间的许多动向,便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儿。”
“所以……”左言听到这里,自然也猜到了约翰的动机,“无法接受‘遗产平分’的人,其实是约翰……他在生意上的亏空已经大到了用赫伯特加的‘一半产业’也无法填补的地步了,只有继承到全部的财产,才能解决他的危机。”
“不不不……”维多克用颇为轻松的口吻接道,“赫伯特家的资底雄厚,要解决约翰的困难,‘一半的财产’应该也够了;可问题在于……约翰能继承到的那一半,必然是和企业相关的不动产、还有股份之类的东西;而山姆拿到的那一半,才是可以随意花销的、真正的‘钱’。
“别说是他们的父亲了,就算是外人,也知道该这样分配,因为山姆是没有能力去管理和经营赫伯特公司的。
“然而,若按照这样的情况发展,约翰在继承到了他那份儿财产后,就得通过将一些东西‘变现’才能解决自己的困境,这可就显得很难看了……简直就是在向世人高调地宣布自己的失败。
“约翰显然是一个不愿在别人面前承认自己失败的人,要是他愿意的话,也就不用搞什么遗产阴谋了;趁着他老子还活着,直接问他父亲要就行……只要老赫伯特点头,约翰的困境肯定可以得到解决。”
“于是,他就精心设计了这样一出‘假遗嘱’的好戏……”左言顺着维多克的话往下说,“并故意在伪造遗嘱时留下破绽,一步一步引他弟弟入局;最后,利用外界对他和他弟弟的刻板印象,使得这一切显得顺理成章。”
“我们必须承认,作为一个罪犯……约翰是颇为高明的。”维多克接道,“如果他想做,伪造一份受益人是他自己的、毫无破绽的假遗嘱也不是难事;即使他弟弟因此将他告上法庭,他也未必会输。”他一边说着,一边用小爪子捋了捋头顶的毛,“但约翰没有那样做,他选择了更加复杂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给山姆打上‘骗子和无赖’的烙印,以绝后患。
“至于他事后拿出那十万英镑的行为,的确如山姆所说,是在用本就属于对方的钱去施舍对方……对于已经拿到了全部遗产的约翰来说,那十万英镑自是无关痛痒,但他这种‘念及兄弟感情,明知弟弟伪造遗嘱还要分给对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