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飞英是个地地道道的在农村旮旯地长大的农民,几岁的时候就已经学会踩稻苗,割猪草和溜小鸡等。
他本来父母健在,家庭安康,在他四岁的时候父母外出务工,走之前说好了等赚到钱就带着英英去大城市,上学读书,过好日子。
然后第二年就因为工地意外父亲死了,母亲因为讨公道也死了。陆飞英爷孙俩除了两个骨灰罐,什么也没得到。
那时候的陆飞英还不懂事,只有年迈的爷爷坐在了门口,抽了一晚上的旱烟,一言不发。
到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爷爷便轻轻招手,让独自和狗狗玩耍的孙子过来。
他皲裂颤抖的手牵住了幼儿细嫩的小手,带着他一步一步,来到了奔流的河边,老人沧桑的眼中有泪光闪烁:“英英,你想不想爸爸妈妈?”
“想。”陆飞英稚嫩而又童真的声音响起。
爷爷眼里有无尽的哀痛,牵着陆飞英的手就走向浪花翻涌的大河。
许是生命受到了威胁时的自我防御,扯着手陆飞英不愿往前走,就在爷爷使劲就要强行抱起他时,他撒了人生第一个谎言:“爷爷,我们去哪里?爸爸妈妈不就在家里吗?”
他知道爷爷想爸爸妈妈了。
老人的动作停住了。
在农村,一向有这么一个传言,小孩子的眼睛能看到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或者说,不干净的东西。
老人看着眼前稚气未脱面带恐惧的孙子,干裂的嘴唇微微蠕动,最终他的肩膀塌了下来——他放弃了。
饱经风霜的老人佝偻着身子,一步一步,带着幼儿又离开了河岸。
他们一起回到了冷冰冰毫无人气的家里,却默契地再也没有提起过陆飞英看见父母的事情。
但是这件事在小小的陆飞英心里,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谎言并不是什么大事。
——
十三年后,陆飞英十八岁。
此时劲瘦有力,皮肤白皙的陆飞英正在落落破破漏风的屋子里利落地打包东西。
一双碗筷,一袋米,一个小锅,一盒火柴,一把镰刀,几罐咸菜,还有一条狗。
“嗯,齐全了。”
今天爷爷去世就满三年了。
三年前,也是爷爷刚去世那会,国家实施“幸福到农村”计划,政府特地派了专业人士来估量村里建设的价值。
在专业人士转悠了三天三夜都没找到村口后,果断向上面了提出将一村人全部打包转移到大城市的一块待开发地的计划。
但当时爷爷刚去世,陆飞英打算守孝三年,因此拒绝了搬家。
如今三年之期已到,陆飞英也满十八岁了,是时候出村去投靠小时候的玩伴二狗子了。
也不知道二狗子怎么样了,在大城市好不好,陆飞英边收拾东西边想。
听说大城市里面有在地上跑的铁盒子,还有隔着很远都能说话的电话,他到时候要和二狗子一起试试!
想到这里,陆飞英就搓了搓手,心情非常激动,他将自己的碎花小包袱背在背上,把一条土黄土黄的小狗搂在腰间,就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
“发财,我们走!”
大城市!
我来了!
只是陆飞英刚刚走出村口,还没看清楚外面的世界和他的小山旮旯究竟有什么不一样,脖子就突然一凉,然后便是液体被缓缓注入身体的感觉。
下一刻,陆飞英眼前发黑,天旋地转,整个世界都在扭曲。
救、救命!外面的世界这么凶残的吗?——这是陆飞英陷入昏迷前最后一刻的心理。
等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他一睁眼首先被吊顶刺目的光给闪到了眼睛,他下意识地闭了闭眼睛,等适应以后再睁眼,瞠目结舌了。
哇,他一下子坐了起来,这会闪闪发光的东西是什么?是传说中不用烛火也能照明的灯泡吗?那透明闪烁着光泽的琉璃,陆英飞这辈子都没见过。
这是一个极度奢华的房间,各色高贵的装饰品直接震撼了乡巴佬陆英飞,让他整个人都非常局促,他、他会不会弄脏了这里啊。
“醒了?”这时候一个带着点市侩的声音在陆英飞头上响起。
他下意识地抬头望去。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金色头发,画着烟熏妆,眼尾有细纹,尽管如此,也不难看出来年轻时候长得不错。
“你是?”
“我是极乐的经理,你叫我朱迪就行。”朱迪上下打量了下陆飞英,眼里露出了极度满意的神色。
虽然是个半雌改造的废物半雄,但是这姿色,这音色,恐怕整个星际都找不出来几个。
就凭这张脸,他就能成为他的摇钱树。
“我不管你是怎么来的,既然到了极乐,就要按照极乐的规矩。待会打扮一下,就去接待客人吧。”
“你在说什么?什么客人?”陆飞英微微皱了皱眉,感觉自己完全跟不上这个叫什么猪弟的人的话。
城里人说话都这样子的吗?
直到这时,陆飞英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都被绑起来了。透明的绳子多重缠绕在他的身上,时不时有白色的流光闪过。
乡巴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