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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护步达岗宋金决战,新式武器亮相登场(1 / 3)

有人说有了机枪之后,草原部落就变的能歌善舞起来。

还有人说足够多数量的火枪,也能达到这种效果。

经验丰富的李云泽,经过多次实战经验得出结论,这两种说法都是正确的。

在实战之中,对付金兵这种以重甲为主的军队,以火药为动能的武器,有着极为恐怖的杀伤力。

唐朝的时候科技大幅度发展,出现了明光铠这种极为坚固的甲胃。

之后的五代乱世,更是刺激了军工系统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以札甲为主的重甲兵军团。

金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游牧部落,他们其实是渔猎的。

骑兵虽然很多,可却不是传统游牧部落的套路,而是走的重甲突击,重箭攒射的路线。

面对这种全身覆盖着厚重甲胃的甲士,应对办法要么是如鲁智深鲁大师那般的豪迈汉子,手持重锤重斧狼牙棒等等重型兵器,直接大力出奇迹砸死。

可力气大到鲁智深这种程度的,又能有几人?

正常情况下大家都不好破防,那就得一拥而上将甲士放倒在地,跟着上前先斩断四肢,再撬开面甲用利刃刺入。

这么做很难,真的是很难。

李云泽不愿让宋军甲士们去跟金人对拼消耗,哪怕自己这边的人力资源对比金人,堪称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也不愿意。

所以他选择了最为朴素的方式来解决金人的战斗力优势。

调集一批火枪过来,挑选一批人手,半个多月的训练就足够了。

毕竟火器时代的步兵,向来都是发一条枪就行。

李云泽一直没有动用过这支兵马,无论是讨伐四大寇还是灭西夏收燕云都没用过,就是专门用来对付金人重甲集团的。

现在的话,随着金人将战场设置在了护步达岗,这支火枪兵总算是来到了用武之地。

护步达岗这儿,其实就是五常,经常吃的五常大米的那个五常。

这儿全是黑土地,千里沃野一马平川,非常适合大规模的骑兵行动。

前些年辽主耶律延禧曾经集结主力,号称七十万大军攻打金人,与阿骨打的数万金军就是在这儿爆发的决战。

战斗结果已经知晓了,金军打出了历史上着名的以少胜多的战例,击垮了辽军主力,从此横扫辽国如卷旗。

而金军取胜的根源,就在于完颜娄室等将领率领重甲集团,反复冲击辽军军阵,导致其崩溃从而倒卷珠帘一路追杀大获全胜。

现在他们在这儿,准备再上演一次这成功的桉例。

随着宋军逐渐开始云集,一直认真观察的完颜娄室,难得的露出了笑容。

宋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而且人数极多。

不过他们缺乏骑兵,主要还是以番骑为主。

完颜娄室压根看不上那些轻骑兵,都是些一个冲锋就能打垮的小角色。

陪着他的粘罕当即相询“宋军数量如此之多,娄室为何发笑?”

“元帅,宋军越多越好。”完颜娄室非常自信“数量越多阵型也就拉的越大,露出来的破绽自然也就越多。”

人数再多,你总不能全军都是甲士吧。

就算都是甲士,也总不能全都是训练有素结阵布置拒马枪的精锐吧。

只要被寻着了破绽,到时候反复冲击之下必然会被冲垮,再之后就是驱赶溃兵冲击他们自己的军阵去了。

为了打赢这一仗,金人也是把能够调集起来的兵马都给集中到了这边,其规模之庞大,比起当年的护步达岗之战早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

当两边的主力都已经集结完毕,决战也就自然而然的爆发。

李云泽登上了观战台,坐在马扎上安静的看着旷野上两支几乎是一望无际的庞大军团。

作为历史上又一次打断了中土文明传承的部落,李云泽给予了他们足够的尊重。

就在观战台的后面,用厚重的毡布盖着的庞然大物,是李云泽留下的后手安排。

一旦出现扛不住的意外,李云泽就会亲自下场。

“不要脸面什么的,算个六啊。”

对面的完颜们,此时也是面面相觑。

已经提前有了宋军很强的心理准备,可却是没想到居然能够强到如斯程度。

入目所见,数不胜数的宋军全都穿戴着甲胃!

正兵有甲胃可以理解,毕竟那是正兵。

可就连辅兵与民夫都穿着甲胃,这就让完颜们无法理解了。

“大宋居然富裕如斯?!”

给这么多人配备上足够的甲胃,这可是一大笔的开销。

甲胃并非是永久性的物件,空气潮湿下雨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都会导致甲胃不断的损耗。

在这个生产靠手工,金属产量极低的时代里,这就是国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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