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纽约市。
此时,麦迪逊广场花园球馆的剧场内正在举行2008年NBA选秀大会,天才云集,人潮如梭,热闹非凡。
用非黑即白的理念来看,2008年是选秀小年。
前几年没考,今年肯定会考,得敲黑板划重点记着。
考试和选秀,有些道理的相通的。
反过来说,前几年考了,接下来几年,考过的题就不会考了。
2007年是选秀大年,所以,2008年是选秀小年,专家说的。
嗯,鱼塘起了大鱼,2009年也是小年。
其实,08和09,都是大年。
19岁才能参加选秀,禁止高中生提前将天赋带到联盟,让选秀大会多了些平衡。
不至于,两年间的天才球员,扎堆进入联盟。
大卫斯特恩亮相,站在主舞台,讲了些有等使的话,现场观众不惯他,发出海啸般的嘘声。
“吁!”
随着仪式结束,斯特恩立即宣布NBA选秀大会开始。
“2008年NBA选秀大会,第一轮第一顺位,芝加哥公牛队队有5分钟考虑时间”
这是必选题,还考虑个鬼咩!
用脚都知怎么选。
接过信封,斯特恩平平无奇的道:
“2008年NBA选秀,第一轮第一顺位,芝加哥队选中的是,来自
孟菲斯大学的后卫,德里克罗斯!
”
有乔选乔,无乔选鲨,无乔无鲨,尹戈达拉。
罗斯就是第一序列的“有乔”。
公牛队只要不眼瞎,都不会跳过罗斯,去选其他新秀球员。
14.9分4.7助攻4.5个篮板这是罗斯在NCAA的赛场打出的数据,看起来平平无奇,没有什么状元之姿,和另一个状元候补相比是处在劣势的。
但他却以大一新生的身份带领孟菲斯大学,在NBA的赛场轰出了33胜1负的神仙战绩,差亿点点就是全胜夺冠。
只是在08年NCAA总决赛上错失了罚球绝杀,被对手拖到了加时赛,然后被逆转击败了。
讲道理,罗斯以大一新生带队杀到总决赛,四舍五入相当一个卡梅隆安东尼。
这样看的话,罗斯当选状元也就并不稀奇了,他是一名球均上的领袖,不是数据能够体现他的天赋和实力的。
当年安东尼也有状元之姿。
说到安东尼,和03年一样,08年也有自己的绝代双骄,一个是罗斯,一个就是迈克尔比斯利。
状元秀就在两人之中,无出其左。
只是比斯利和03年的安东尼一样倒霉,碰上了天选之子。
公牛队选罗斯,和骑士队选择詹姆斯的理由,不能说是相彷,只能说是一模一样。
詹姆斯是骑士队的阿伦克之子,风城玫瑰罗斯很有可能就是芝加哥之子。
当然,公牛阵中有本戈登和洛尔邓这两名砍分高手,自然不想再选多一名,意义不大。
有一说一,比斯利砍分再强,也只是个先锋大将,而公牛队需要的是统率三军的将帅之才,需要的是像乔丹一样的人物数据除外,还有求胜欲望!
罗斯,就是他们需要的那个人。
风一样的男人,一个打球冲起来,完全不怜惜膝盖的家伙,怎么会让人不爱呢?
选秀大会接着奏乐,接着舞。
06年拿冠军,07年熬一年,08年就摆烂的热火队拥有榜眼签,有5分钟考虑。
其实,考虑这个der。
03年有绝代双骄时候,活塞队就是搞事情,结果呢?
就选秀而言,活塞队错过安东尼是大大的失败。
热火队想的是“长远计”,自然不会整活,要整也是2010年再整。
“2006年NBA选秀大会,第一轮第二顺位,迈阿密热火队选中的是
来自堪萨斯州立大学的前锋,迈克尔比斯利!”
就天赋而言,比斯利很吊炸天了。
坊间传说,杜兰特大比斯利一岁,但是比单挑,都挑不赢比斯利,杜兰特万年老二,就是从高中开始的。
高中四年时间里,比斯利每年换一个高中,甚至是两个,可谓是自带砍分体系,闯荡高中江湖的战绩为138胜5负。
一个字:惊为天人。
杜兰特高三时代,砍个场均20多分心里都会偷偷乐,寻思着喝校花的洗脚水什么的。
对比斯利而言,20多分还没有达到及格线,这个人是真的天才,杜兰特对这个发小,都大写的服字。
有比斯利横空在世,杜兰特根本飘不起来,只想努力追上比斯利的脚步。
好叫一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恐怖的是,比斯利也是少年。
高二时代,个人数据残暴异常场均45分13个篮板4盖帽,就问你还有王法吗?
还有法律吗?
比斯利07年麦当劳全美高中明星赛上技压群雄,被评为了当场的最有价值球员。
高中年代,可谓是战功彪炳,声名显赫。
如果高中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