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将高栏和张颌等人留下了安抚受伤的士兵之后。 他就带着自己手下的5000先登死士,朝着漠北出发。 当然肯定不能是重骑兵。 而是一切从简。 将之前的重骑兵全部改成了轻骑兵。 重骑兵这样的大杀器只适合在战场上的正面交锋。 像这种痛打落水狗,追击的事情。 自然是要使用轻骑兵了。 而重骑兵改成轻骑兵,那就更是简单了。 只需要将铠甲卸下来就可以。 不过还没有出发,确是出现了一件意外。 那就是公孙宝月,听说曹宇要去追击败兵,竟然主动请缨。 对此曹宇自然不会拒绝。 毕竟,公孙瓒手下的白马义从可是三国的精锐部队之一。 战斗力可是丝毫不在先登死士之下。 如果两支部队合并为一处。 这次漠北之行肯定能够取到巨大的战果,自然不会拒绝。 一番操作之后。 接近1万人的部队,在经过了一天的休整之后,齐聚广场之上。 “嗖!” 铠甲在阳光的映照下熠熠闪光, 银枪寒芒闪耀,枪~出如龙。 大营演武场上, 俊逸的青年穿银甲,手持长枪,舞的是虎虎生风。 枪尖悍然探出,引得劲风呼啸,凶悍凛冽,仿佛可以-直刺苍穹一般。 直看的不知何时到来的公孙宝月有些恍惚。 作为公孙瓒的女儿,她见过太多的青年才俊。 有实力不在她之下的,也有文采斐然的。 但是从来没有看过像眼前这个青年一样,这么完美的男人。 论文采,他的一首诗足以震撼古今。 论武力英姿飒爽,少年将军模样, 文武双全,气场凛冽,无人可当。 这还是她第1次见到如此完美的男人。 加上上次在大军之中将她救出,那背影已经深深的印在了她的心中。 不由的眼神有些痴了。 “我知道大家这段时间辛苦了,也不想再战斗了,想要好好的生活。” “我也明白大家心中的想法。” “但是,每一个和平的背后必须有人负重前行。” “匈奴这些少数的异族人,亡我大汉之心不死。” “这次,他们敢进入我们大汉,如果我们不做些什么,那么他们会以为我们软弱可欺。” “下次,下下次,或者以后我们的子孙后代。”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