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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何事秋风悲画扇(1 / 3)

7

期末考试结束,回寝的路上。此刻,少年在想什么?思索什么?

今晚,在梵阳市区的酒吧有散伙的聚会。少年在想,他要不要去那里。对酒吧,他有说不出的反感,可他想到许青云可能到那里,他就决定要去。大踏步回寝,少年想多看看心爱的姑娘。少年觉得,此后,他们不会再遇见。

张超在换衣服,少年进门,跟他说:“你要走的时候记得叫上我。”

十来分钟过去,走廊尽头,张超看着迎面走来的少年,他看呆了。浅蓝色衬衫,搭配修身七分裤的少年着实太有气质,这种气质活脱脱就是上官老师常说的“书卷气”。张超看自己的模样,使少年心里美滋滋的,神气。

“你看什么看,没看过我吗?”这是少年第二次进梵阳城。

上次,他跟张超出来闲逛。张超答应少年带他到梵阳城最大的书店转转。那次,少年发现比清水县城最大的同春书店还要大的三联书店,仿佛发现宝藏般开心。半天后,他不情不愿地提着大包书跟着同学离开。

后校门口,他们乘坐公交车进梵阳城。繁茂的香樟树整齐有规律地布满街道两边,少年站在巷口给张超望风。张超对着墙壁唏嘘,尿意旺盛。忽然有脚步声,有脚步声从巷道另外那头传来。

张超憋住,说时迟那时快,中年大婶似看见什么,又像没有看见,大摇大摆路过。张超跟少年嘀咕:“怎么不是美丽的姑娘,还是位大婶?”

“赶紧走吧,我不想迟到。”少年巧妙地把话题转移到其他方面。

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在少年的视野里出现,消失,再出现,再消失。夕阳的余晖笼罩着梵阳城,有诗意的昏黄色,微暗的地方灯火通明。从小在顾家村长大,少年对眼前的城市生出欢乐。少年的思绪飘向远方,他的脑袋被张超敲了一下,怪疼的。“你发什么神经啊?”张超说:“你看那里!”

“啊!那儿有书摊,我们去看看吧?!”

“就知道你喜欢!”张超的语气流露出某种得意。

“以后,你别敲我。”他了解少年对书籍的痴迷,认同少年是喜欢读书,他对书籍的喜爱没有掩饰,没有做作,任何人都可以看出那是真诚的热爱。“大本二十,小本十块!”从书摊边上,吆喝声的扩音器里传来。

少年听闻,有意识加快步伐。彼时,少年对读书的认识不够深刻。他觉得便宜实惠自己喜欢,就愿意花钱购买。他坚定地以为花再多的钱买书都不是浪费,而是种战略性的生产资料投资。他迟早要把书钱挣回来,还要赚大钱。

是啊,亲爱的朋友。人在自以为追求事业,为它付出孜孜不倦地奋斗,或者决心献身其中投入毕生的奋斗的时候,他觉着自己可以为之拼搏!落败,亦无怨无悔。这时,结果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奋斗的过程让人充实。少年热爱书籍,没有谁强迫他,没有谁建议他,就是他自己想要买书来供自己阅读。

张超默念着书名《白鹿原》、《堂吉诃德》、《树上的男爵》……少年提着大包书跟着张超前行,脑子想起罗曼·罗兰曾评价约翰·克利斯朵夫说:“书本是他最好的精神寄托,它们既不会忘记他,也不会欺骗他!”

8

路上遭遇些许事情,有些儿被耽搁,他们仍是最早到酒吧的。少年看着包间里晶莹剔透的座椅,摆列凌乱却颇有美感的沙发,有许多他不曾见过,不知道用途的物件,觉着这里不属于他。走出悠长的走道,空地,晚霞被夜晚吞噬。

你来了吗?我想你了。心思飘走,又飘到牵挂着的姑娘那里去了。

上学期,少年注意到许青云的时候,他们在课间休息。他无意间窃听到女孩子在聊马尔克斯,她们的说话,少年不是有意要听的。

只是,他坐在位置上,那些话仿佛自己长出翅膀飞进他的耳朵。少年起身上厕所,他往许青云的课桌瞧。她的课桌上摆有《霍乱时期的爱情》。

晚饭后,少年走进阶梯教室悄悄买来这本书,他没有让姑娘看见。此时,少年已忘记,他以前就跟书籍结缘。他把自己的读书简简单单地归咎于为引起心爱姑娘的注意,为自己和心上人聊天时会有共同话题。某种程度,就是这样,当然,这不是全部。读书晚,脑袋不灵光,彼时,少年的读书量不多,他不曾想到高中毕业后,他已是文科实验班读书最多的学生。

与此同时,他想象不到自己会富有倾诉欲望,像是荒岛生存的鲁滨逊没有人可以说话,内心积累起许许多多的话想要表达。天生的话多,经过书籍的熏陶,少年会走上什么样的道路?对他来说,活着就是为了讲述。

少年双手枕着弯曲的膝盖坐在台阶左侧,他看着眼前行色匆匆的人,忽然觉得“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他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想,却幻想着跟喜欢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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