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震南和王文静夫妇吃完饭,从大酒店里走出来,因为肖大小姐忙着还要去备货,所以他们就先走了。 林震南和上官霓裳,就在街边上慢慢的走着,反正他们今天也没有什么事,就等着肖家给他们将基建产品备足货,他好放入到戒指空间中去。 突然前面一个年轻人戴着眼镜穿着一身西装,真的成了稀脏,基本西装的颜色都看不见了,手里拿着一瓶白酒,一边走一边喝,口里还嘟囔着什么,偶尔还高声的叫了一声。 林震南看了他一眼,估计就是一个流浪汉。 林震南看着他走得跌跌撞撞的,就连忙将上官霓裳朝自己身旁拉了一下,生怕他被流浪汉撞倒了。 流浪汉本来要走过去的,但是林震南如此拉了上官一下。 却好像激怒了流浪汉的自尊心。 他倒退着走了两步,走到林震南面前,瞅着林震南的眼睛,嘴里吐着酒气,口齿不清的说:“兄弟,你,你瞧不起人,难道我跟你共同走一条道的资格都没有吗?” 林震南不想跟他说话,拉着上官朝前走去。 林震南不与这个流浪汉搭腔说话,这还更加激怒了这个流浪汉,居然锲而不舍的跟着林震南,非要跟他掰扯搞清楚。 “兄弟,你为什么瞧不起我,我又没有跟你要钱买酒喝,我就是和你一起走一下道路,你都用冷眼看着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出了你的鄙视,我们没有钱的人就有那么低贱吗,这个社会必须要钱吗,其实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比钱要高级的多的多的东西?” 林震南这才正式的看了一下这个流浪汉。 这个流浪汉30岁左右。这蓬松的鸡窝头,看样子最少有一两个月是没有洗过头的。 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看那样子起码是2000度。 脸上布满了油污,不过看他样子还是比较英俊的一个小伙子,只是脸上气色太差了,所以看着脏兮兮的样子。 下巴上胡子八叉的。 穿着一身稀脏的西服,还居然打着领带。 一双皮鞋已经看不见颜色了。 林震南看这个流浪汉的样子,觉得他不算是普通的流浪汉,看到穿着虽然脏,但是还是比较得体,至少以前曾是一个仪表堂堂的人,不知道什么原因搞成这副模样。 “我就是一个科研工作者,为什么要我去敬酒?我为什么要去陪笑,你们为什么不要我安安静静的搞我的研究工作!我们为什么是一个人情社会又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我活着有什么意义!” 这时流浪汉,已经醉倒在地,坐在了地上,一只手还抓住了林震南的裤脚。 林震南与上官霓裳对视了一眼,无奈的苦笑:“哎呀,遇上了一个酒蒙子,不知道他遇上了什么事,搞成这个样子,看他的样子应该不是一个普通的人,最少有高学历的!估计还是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东西惹的祸!” 上官霓裳呆萌的问道:“是什么东西?” “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东西又是每一个人都离不开的东西,当然就是金钱了?” “那震南哥哥你那么多钱,你不如拿一点给这个流浪汉啦!” “我拿点钱跟他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个人究竟遇到了什么难题,我们可以救急,但是不能救穷,不然拿一点钱给他用,完了他又怎么办?这样我们先等他醒来了再问他一下,再做打算,我们将他领到一个宾馆去住下,等他醒了以后再说!” 上官霓裳点点头,林震南左右看了一下,终于看见了两个农民工,像是工地上上班的,这应该是下班时间,这是午休时间出来闲逛的,他向两个农民工招招手。 两个农民工迟疑的走过来,不知道这位年轻的大帅哥找他们干什么?. “帅哥,你找我们做什么?” 林震南指了指脚下的那个流浪汉。 “这个人喝醉了,你帮我把他搬到附近的一个宾馆去,等他酒醒了以后,我有话要问他?” 两个农民工看着这个脏兮兮的流浪汉,都不愿意动手。 真的也看出了两个农民工不想动手,主要是这个流浪汉身上确实很脏。 “这样好了,你们两个将这个流浪背到这附近的宾馆里,我一人给你们500元如何?” 一天一个人500元,两个人毫不犹豫的就将这个流浪汉背上了身。 他们对这一带熟悉,附近最多就是300米就有一个宾馆。快10分钟就到了,慢一点最多15分钟。 钱也来得太快了,所以他们两人根本就没有犹豫。这500元都够他们两天的工资了。 林震南跟着这两个农民工走,果然没有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