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本质: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 基本特征:1.实践具有客观实在性。实践的这一特征,把它同人的主观认识活动区别开来。(实践高于认识) 2.实践具有自觉能动性。目的性是能动性的主要表现。 3.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性。实践的社会性决定了它的历史性,实践是历史的发展着的实践。 二、实践的基本结构 1.实践主体。在实践活动中,实践主体是指具有一定的主体能力,从事现实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是实践活动中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 2.实践客体。实践客体是指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实践客体并不指一切客观事物。 3.实践中介。实践的中介系统可分为两个子系统,一是作为人的肢体延长,感官延伸,体能放大的物质性工具系统,二是指语言符号工具系统。 4.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手段和工具。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包括实践关系,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其中实践关系是最根本的关系。 三、实践的多样性 1.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构成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 2.政治社会实践是处理各种政治关系的实践,主要是人们的政治活动。 3.科学文化实践是创造精神文化产品的实践活动。学术主要有科学,艺术,教育等。 四、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的内容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就知识的本源来说,任何知识都不能离开直接经验,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一个人的多数知识还来自间接经验,是从书本和传授中得来的。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其次,实践为认识的发展提供了手段和条件。最后,实践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 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4.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5.实践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