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的蜂起反抗。 如果自己身后没有一个强大无比的新生势力,比如关陇军事集团,不可能碾平这天下州郡无数的豪强。 所以与其跟所有豪强对抗,不如进一步完善庄园经济,并设置与其相应的税制。 汉室失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税收制度跟庄园经济严重脱节,一方面田宅地产等财富都在豪强手中,一方面官府还在拼命对小民征收苛刻的人头税。 而到了大唐,第一次施行两税法,按照资产来收税,两税法推行之后,两年内征收的财富,甚至远超大唐从立国之后,经历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期间上百年的税赋总额。 当然了,自古以来,无论中外,都面临着一个相同的问题,那就是“有能力纳税的人,也有能力不纳税!” 所以不立田制之后,最关键的就是税收! 逃税者死,是孙策必须立下的铁律。就跟十恶不赦大罪一样,犯者立毙。 孙策对所有人郑重的说道:“江南凋敝,人口寥寥百万,就算平均授田,对所有人都征以十倍重税,也不过是汉室税赋的一成有余而已。故而我免征户赋,核田归税。将以田税为唯一农业税收。” 在所有人沉思之时,孙策帮他们算了一笔账:“江东不立田制,你们可以有良田千亩、甚至良田万亩,哪怕缴纳一笔赋税,所能获得财富依旧数倍甚至十倍、百倍于如今。” “十倍、百倍富于今日!这利益殊异,哪怕蒙童亦一眼可见。所以我希望你们分清利弊,莫要为了蝇头小利,而放弃了这百倍财富,及荣华富贵。逃税者死,此为铁律!” “同时检举逃税者,可得其税金之半!官府与其共分之。” 最后一条,随即让所有豪强暗吸一口凉气,只感觉背后都凉飕飕的。 他们每家每户家中都有大量宾客、部曲,这一旦他们逃税,被这些人中的某一个给举报了。 他们的万贯家财,良田千顷,以及娇妻美妾都得分给这个检举者一半。而他们豪强本身,却身首异处,被扔在荒野里喂狗。 要是这样的话,逃税这件事,受益的是宗族里面所有的其他人,只有豪强本身承担了一切风险和恶果。 豪强们自然不会蠢到去做这种事情。 有人当即问道:“那孙郎打算如何征收农税?按井田一般征田亩,还是征实物?” 中原的征税体系一直比较混乱,井田制度就是把一亩地划分成九块,像九宫格一样,周围八块归为私田,中间那一块则是公田。私田产粮归百姓,公田产粮则纳为赋税。 征实物则是当下比较盛行的。例如每名百姓每年要上交一匹布。曹操的屯田则是官吏称量每亩田的产粮,按实际产粮征税。 但这些征税方案,统计起来就太麻烦了。 所以孙策说道:“我打算推行一条鞭法,将所有户赋、税赋、杂役等皆并拢于一条,计亩征税。每亩田税收定额,有多少田,便按多少亩交税。” 这项律法就省掉了很多乱七八糟的赋税,也不搞什么累进税制。一千亩良田在百姓手中,跟一千亩良田在豪强手中缴纳的赋税相同。 可以省下大量官员,税收官员们现在就只干一件事,核对豪强家中究竟有多少田亩。 既能完善税收体制,又省了小吏扰民。 至于每亩田征税多少,这就不是现在可以定下来的了。 毕竟孙策势力现在算上吴县,掌握的疆域也没超过五个县。疆域内的人口、田亩、产量更是近乎一无所知,至少得等张昭、顾雍等贤臣清查一遍,才能定下。 等宴会结束,离去的豪强们无不振奋。更是坚定了信念,一定要说服郡内亲友,鼎力支持孙郎占稳吴郡,推行黄老之治。现在就是刘繇杀回来,豪强们也要极力反抗,坚决拥护孙郎。 这可是黄老之治啊!轻徭薄赋,无为而治,最利好休养生息,官府除了管税收几乎什么都不管,绝对算得上是所有吴郡豪强的幸事。 没错,离去的豪强们攀谈交流,都一致认为孙郎推行的并非什么新法,而是重新恢复了汉初的黄老之治。 孙策的这个约法三章,你可以说他是翻天覆地的改变,彻底推翻了汉室一直以来的治国理念。 但另一方面,你又可以说,孙策几乎等同于什么都没做。只是轻徭薄赋,然后承认了大汉如今客观存在的经济基础。 如果三国之后,没有经历五胡乱华,没有鲜卑重新推行春秋以来的均田制,禁止土地自由流通。那大汉只要进行一次两税法一样的税收改革,东汉的经济制度应该直接过渡到宋朝的庄园经济形式,至不济也是唐朝后期的水准。 只能说灵帝的平庸、董卓的残暴和袁绍的野心等一系列巧合凑在了一起,葬送了大汉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