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5 章(2 / 3)

父亲婉拒了,兴王府离着这边可不近呢,又偏偏在这个时候,这是巧合,还是有人谋划?孙念不由得皱眉。

其实,当年孙交的犹豫也不无道理。

弘治帝的生母纪氏,是广西贺县土官的女儿,成化年间皇帝征讨广西部族,纪氏作为俘虏被送入后宫,长大后当了内库女史,宪宗偶然看到,觉得纪氏美貌灵巧,便有了一夕之幸。

这便有了弘治帝,但他生下来的时候,后宫中正是万贵妃独占恩宠,纪氏不敢声张,靠着宫中忠心的老太监张敏和废后吴氏照顾看护,慢慢长大,直到五岁才出宫认祖归宗,开蒙读书。

因为年幼时候缺衣少食,弘治帝很是瘦弱,且实录中记载“颅骨隆起,俨如龙形,寡言笑,慎举止......”

且因为年少时

总是躲藏着,母亲又早逝,性格也有些过于温软懦弱。()

也因此,成化帝不是太中意这个长子兼太子,更喜欢健康聪明的次子,更曾有行废立之念,但是,朝中大臣诸多抗力——毕竟皇朝祖训,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怎能弃长子而立次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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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当年春日星变,夏日地动,成化帝便也息了此念。

兴王是曾经被议储的皇子,孙交自己已经致仕且再无入世之心,与兴王往来倒是不怕什么,但是儿女亲家非同一般,女儿要是搅进去呢?他舍不得自己的女儿,宁可她嫁个聪颖懂礼的好儿郎,哪怕是平常些呢,父兄护着,好歹一辈子安安心心过日子。

李盛也想过这些事,但只要武宗遗旨一到,便是一锤定音再无更改,他希望的,就是在圣旨到之前,定下孙家女儿。

但是看着今天这样子,孙姑娘似乎不是很愿意啊,李盛有点麻爪。

看着眼前的猫猫有些慌张地看向她,孙念舒了一口气,伸出手摸摸猫猫头,无论是何等缘由,这种事情跟无辜的猫猫有什么关系呢?

它只是一只柔弱可爱的小猫猫啊!

柔弱可爱的李盛被孙念抱起来,嗯,好沉。

她把两只手臂又往上抬了抬,抱着猫咪去了父亲的书房。

孙交正在书房里听儿子讲学,听见外面通报说大姐儿过来了。

孙交从躺椅上直起身子,把手里的书交给儿子,便看见女儿抱着一只金黄色的大毛团子进来了。

“爹爹。”孙念抱着猫微微躬下身子行礼。

一哥孙京一脸的丧气,可见刚才是被老爹骂了一顿,正抱着书在架子旁边垂着脑袋。

“念儿,这猫是哪里来的?漂亮富贵得很哪!”

孙念抱了一路,累的手臂发酸,赶忙把猫儿放在旁边的桌上,喘匀了气儿这才把事情缘由讲了一遍,还把那绣着“兴”字样的荷包轻轻解下来给老父亲看。

孙念说话的时候,李盛就很乖地蹲在桌子上扮演一只乖巧猫猫,但脑子里却在想着,不都说明代女子裹脚吗?难道孙姑娘家人疼爱她,不曾遵循这等陋习?那可是太好了!

系统在耳边跟他解释:明代官宦人家女儿也裹脚,但并不是后面那种裹法儿,而是松快得多,而且明朝多从民间择选宫女,一旦登籍入内,便要改作宫中官样,使得宫女们能在御前大内奔波颠簸,明朝的裹脚是不影响行走的。

崇祯帝的田贵妃缠过脚后仍然能陪着皇帝骑射蹴鞠,“宫眷喜蹴鞠之戏,田贵妃风度安雅,众莫能及”,可见宫内女子们行走蹦跳乃至游戏都是不妨碍的,其当时情状便可见一斑了。

李盛听着就很高兴,这里的女孩子们不用受那个罪,真好啊。

猫猫一心情好,尾巴就晃起来,黄色的长毛大尾巴晃了两下,被孙姑娘捉住以手作梳,捋顺了毛毛——李盛一路跑过来,身上的毛毛很多都乱糟糟的。

“念儿,你为何确定这一定是兴王府中出来的荷包?说不定是哪家女郎养的狸奴,

() 那女郎名字里便有个‘兴’字呢?”

孙念摇摇头,拿过荷包来,走到窗台处,对着日光说给身边的两个大男人听:“看这暗绣纹样,再看这交织纹理,便可知不是一般官宦人家能用的,说不得便是御用,听闻去年年节上,皇爷还赐了兴王府锦缎。”

孙交点点头,便听见后面”喵呜~“一声。

桌子上有个插瓶,里面放了几根孔雀翎羽作装饰,李盛瞧见了,爪子痒痒,忍了两下实在忍不住,就站起来去抓住玩儿,一边抓一边控诉,要稳重一点啊,啊啊啊这该死的生物本能!

他抓弄间,孙交便看见了他爪垫上的印记,三步并作两步连忙跑过来,捧住猫爪垫看了看,惊得眼睛都瞪大了。

他似乎不太相信,又稍微使劲儿揉了揉那肉垫上的颜色,丝毫不落,认真看去,那颜色竟是肉皮里透出来的,可见是天生就这样。

再看这猫眼瞳里显眼的明黄色,孙交沉默了两息,转过头来问女儿:“念儿,当年议亲之事你也知道,你对兴王府世子如何看?”

孙姑娘不愧是整天捧着书读的人,看见了这一日一月的印记便已经明白了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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