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嚼慢咽的将红烧肉吞下,嬴政慢条斯理的掀开眼皮,面对眼前静默无声,全部盯着自己的大臣们,薄唇牵出一个心满意足的笑容:“如此美食,爱卿们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寡人吃着甚好。”
此话一出,原本还顽守着的老古板们也被香气勾得忍不住了,一个个抄起筷子,吃得油光满面,狼吞虎咽。
到最后,就连弹劾黎筝吃豕肉的叔孙通都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往嘴里丢了一块,偷偷的嚼了起来。
那唇齿留香,口液生津的美妙滋味,真是尝一口回味无穷,尝两口此生难忘。
战国时期没什么调味料,向来吃得口舌无味,寡淡无趣。
叔孙通这一口红烧肉尝下来,更是吃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可别人都能表现真实的自我,唯独他不行!
他还要站在弹劾黎筝的第一线上呢。
于是想吃得不得了的男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别人大块朵颐,心里默默流出的泪水都流在了口角边缘。
黎筝也吃得老香,一直用眼角注意着叔孙通动向的她勾唇摇头轻笑。
等到众人都享用完这顿珍馐美馔了,黎筝才施施然开口:“各位大人是否对黎用特制方法烧制的豕肉感兴趣?实不相瞒,原先的豕肉会腥臭不已,完全是因为没有阉割的原因,如今的豕肉鲜香可口,则是因为黎在各位大人食用前提前将其阉割,是以腥味全去,口感嫩滑,鲜香可口。”
黎筝抛出她今日的最后一个目的:“请问各位大人们觉得这豕肉阉割之法如何?可应推广到民间,广泛使用?”
吃得兴高采烈的隗林站起来鼓掌:“自然应当推广!不推广老夫岂不是吃不到第二顿如此美味的豕肉了?”
丞相王绾也跟着道:“如此于百姓有利之
事如何能不做推广?”
“小友前些日子还与绾商讨律令,言“若有一珍稀禽兽,律法规定伤禽者关押数年,但有一民身边只有此珍禽,如若不食便有丧命之险,究竟吃还是不吃?如果吃了,又是否按照律法惩罚于他?””
是啊,放在现代就是人快没命了,吃熊猫犯不犯法?
此问题一出,王绾身周的大臣们具是颇为感兴趣的看向黎筝。
专修律法的李斯更是十分感兴趣:“如此问题,的确让人好生为难。律法自有其严谨不容侵犯之处,若独为一人开恩,岂非他人也都想要自己被开恩,如此一来,律法就失去了公平公正不容指摘的性质。”
“但若是黎民因为生存问题不得以食用了珍禽而被处死,那不就是禽类凌驾于人命之上了?铁面无私到如此程度,也着实有失公允。万扈可真是给我们出了好大一个难题。”
黎筝心想,她还有更让人纠结的问题没有抛出来呢。
比如:若有几人被困于海上,没有任何吃食,在此情况下为了生存,其中一人被另外几人分食,如此又是否应该判刑呢?判刑的话施以多重的刑罚是为合适呢?
有心想问,却又知晓这还不是适宜的场合。
今天这顿推行豕肉的红烧肉宴会,若是人肉二字一出,便要毁个精光了。
黎筝准备先将问题给众人解决了,而后再将他们的注意力拉回推广一事上:“此事为黎周游列国之时在某个小地界听闻的事情,处理此事的官员在思考许久之后,还是令犯下杀害禽兽之罪的黎民无罪释放。”
“就如李斯大人所言,若因珍禽而杀死情有可原之人,那岂不是禽命凌驾于人命之上?私以为,该地官员的处置十分妥当。”
说话之时,难得在场众人都听得聚精会神,就连上首的嬴政都津津有味:“爱卿所言极是,这豕肉该当广泛推广!李斯,王绾这件事就由你二人,再加上赵万扈全全负责了。若是来年寡人麾下民众还吃不上可口的豕肉,那寡人便要处置你们了。”
至此,豕肉必须被阉割才能入口一事,就此拍板,并以最大力度,实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