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任若雪当时的情况,他就很心痛。 “我知道身上那次所中的毒有多严重,你没有那个本事能为我解了毒之后,自己还能全身而退。 果然,我去的时家,若雪已经病入膏肓住院了。 可她自己就是一个神医,连她都治不好的病,医院里有什么用啊? 我找了一具尸体,将对方易容成了若雪的样子。 时家的人都以为那就是若雪,而我把真正的若雪,从医院带走了。 她……呵呵……”施明龙看着任若雪脸上浅浅的笑意,他笑得更加的灿烂。“她最后的时光,是跟我一起度过的。 没有任何人打扰我们,就只有我和她。 她陪着我一起在药王谷生活了一个多月,确切的说是三十六天,零十七个小时,八分二十四秒……” “你……你真的就是一个魔鬼,你怎么能这样……”白湖无力的摇头,那张苍老的脸上,已布满了泪水。“我想……大师姐她最后的日子里,与你生活在一起,她一定非常的痛苦吧? 你害死了她的亲生儿子,她的儿媳妇。 把他们家弄得家破人亡,她肯定一分一秒都不愿意和你呆在一起。 还有……她的女儿时柔。 对,还有时柔,这肯定也是你的手笔?” 当初施明龙自己说过,只要任若雪敢离开药王谷,还选择和时德结婚生子的话。他一定不会善罢干休,他会让她后悔莫及,痛苦一生。 “错了,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光,那才是最快乐的。呵呵…… 同样也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只有我们俩,没有任何人打扰。 她心里爱着的人是我,想要共度一生的人也是我。 你看看……”施明龙的脸上突然出现了病态的笑意,他用手向白湖示意着水晶棺里的任若雪。“你看到她的笑容了吗? 这就是她最后容颜的样子。 我最喜欢的是薰衣草,我在药王谷里栽种了很多。那是我为她采摘的,她抱在怀里如同宝贝。 她笑得很开心的……” “施明龙,你这个病态的疯子。师姐她最讨厌的就是薰衣草,她最喜欢的花是百合。 她早就说过,她之所以喜欢百合,只是因为百合花那个名字。 她要早点回到和时德完婚,百合寓意着百年好合,她再也不想和时德分开了。 她来药王谷学习医术,那是她和时德分开时间最久的一次。 时德跟她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感情。 你却非得送她什么薰衣草。 薰衣草有一个花语是‘永远都等待不到的爱情’,你这是在形容自己的内心吧? 知道她不爱你,她不喜欢薰衣草,你却非要把这种她讨厌的花送给她?” “闭嘴,她只喜欢薰衣草,不喜欢什么狗屁的百合。 如果她不喜欢的话,她就不可能抱着这束薰衣草,更不会对我笑得那么温柔,那么的甜蜜了。” 施明龙把白湖一把推开,疾步走到水晶棺前,近距离的注视着任若雪的容颜。 “我知道了……”白湖被迫后退几步,仔细想了想,她明白了过来。“你怎么会那么残忍? 直到她快死了,你都不肯放过她? 你对她使用了‘幻殇’,那是师娘亲手研制出来的幻药。不仅可以让人出现幻觉,还能够抑制各种毒药的毒性。” 任若雪当时身体里的毒,已经没有任何解药可以救她了。唯一的办法只能够让她再多活一段时间,可一旦使用了‘幻殇’,那将永远都没有办法活下来了。 施明龙救不了任若雪,毕竟他当时中毒的时候,连自己都救不了。 反正任若雪都是要死的,与其让她就那样死在医院,死在时德的身边。他肯定会选择把她带走,给她服用‘幻殇’之后,在任若雪的意识中,就会把他当成是自己最爱的人。 无论他对她做什么,说什么。她的心里都会出现幻觉,导致自己的大脑也会认为,那就是自己所爱,所想,所要的一切。 那种药师娘叮嘱过他们俩,如果不是逼不得已,绝对不可能使用。不然是会受到天谴的,药王的祖师也不会接纳那样的弟子。 “是啊,我若不为她使用那种药,她可能多活不了一个月。 那是她欠我的,剩下的日子,她就必须只能够留给我。 我和若雪……我们俩已经结婚了,她现在是我的妻子。 她永远都会留在我的身边,她的微笑,她的容颜,她的身体,永远都定格在了此时此刻。 不会像其他女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