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古人云: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朋友就是这样,有些人认识了一辈子,交情也就那样,就好像刚认识,从没有人更深一层。 有些人却初次见面,就发现彼此投缘,立刻就成为了世上最亲近的好朋友。 打个比方说:有些朋友,交往十年,可能都不会请你吃一餐饭。但有些朋友,第一次见面,就会请你去吃十六块钱一只的小龙虾,而且还跟你说,别跟我省钱,可劲吃。 前面一种朋友,叫做流浪的蛤蟆。 后面一种朋友,叫做跳舞,奥斯卡,马伯庸,高楼大厦,萧潜,血红,蝴蝶蓝…… 马千罡是直到这一刻,才算是真正追上了,诸夏和各国的绝世天骄。 他属于短板明显,但长处也出类拔萃的那种。 只要不是轻功被克制,小马儿总能翻出浪花来,轻功是小马儿的最大优势,也算是他目前,最大的死穴。 马千罡稍稍盘算了一会儿,暗暗忖道:“若是这个学期,我能够把龙象十力和金刚如意肌,都修炼到三十层,就可以考虑三法合一,转修异筋经了。” “只有当我修成异筋经,才算是真正踏上武道至高之路。” “好像……” “特么也不是很难的样子。” 杨玄乾若是知道,马千罡这会想的是这些,说不定就顺手打死这个“快有二十年交情”的好朋友了。 你听听,这特么也不是人话啊。 马千罡也不想,这么早出去,被高英翔操练,很巧的是,杨玄乾也不想,两人在治疗仓磨蹭了一会儿。 杨玄乾提议道:“我们出去吃点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