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昧一句,小国舅提及‘夫妻协同气得婆母自杀’一案,说感慨非常,所谓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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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同气得婆母自杀”,这个案是字面意。就是一对无良的夫妻,夫唱妇随地一块儿每日辄打骂男方的母亲,最后那位母亲痛苦不堪,选择了悬梁自尽。
村中告这此二不孝。这事儿很严,因为这违背孝道;但又不能算作是杀,因为那位母亲是自杀的。
大理寺给出的最初判决的:丈夫和妻俱流放。
到了柳宽起这儿,他最后改了判决:丈夫斩首,妻流放。
柳宽起的理由就是——
丈夫才是母亲所生,母亲爱的有她自己生的、她投入了感情的孩,这个孩的折磨,才是最致命的,所以丈夫之不孝,到了神共愤的程度,他应该偿,大雍朝不能开此纵容不孝的先例。
至于儿媳妇,那是别家的女儿,母亲再恨她,也是有限的。对于母亲而言,致命的从来都是来自她亲生儿的折磨,令她绝望自杀的也是她的亲生儿。
而且根据“夫唱妇随”的原则,这位妻,能算作是“从犯”,倒是不必偿,但仍算不孝,仍需流放。
湛兮提及此案,不是要讥讽柳宽起什么的,确确是想要夸一下对方。
湛兮觉得他这个案判得好!
至少,主观意愿规划“孝道”的责任与义务上,这个案就判得好!
柳宽起自己是个大孝,对自己的要求高,对普天之下的男同胞的要求也高,“孝道”的责任与义务他这里,更多规划到了男的上。
比起后世那些男对妻辄理直气壮地要求“我父母生我养我,你要好好孝顺他们”的,可笑至极的“孝顺外包”现象,柳宽起对这个案的判决就无形之中遏制这种风气,要求男自己要孝顺父母,归罪不孝之时,男罪责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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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兮笑道:“我没有什么指教,我是当真要夸赞柳大的,您这个案判得好。”
“愿闻其详。”
鉴慧也做出洗耳恭的模样。
湛兮说:“一则,柳大改此案判决时,未从‘孝’当如何,而案中的丈夫未能如何,所以当斩;柳大是从‘母亲’对谁的期许更,谁给予她的打击更致命的角度出发的……”
“这就说明,柳大您终于跳出了自己的现中的角色,学会了站‘者’的角度看题。”
是啊,站者的角度看题。理解她的委屈,为她沉冤昭雪……这很难吗?为什么有些掌管刑法之,却永远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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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总是站罪犯的角度看题……这是受害者活该论的拥护者么?
此话于柳宽起而言,不啻于当头棒喝,柳宽起醍醐灌顶,虚心又向湛兮礼:“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柳某受教了。”
“二则,柳大此次审判,想必能给予天下男女敲响警钟,尤其是针对男儿,这正符合大雍以孝治国的理念。”
也许那一位母亲,并不如柳宽起他所想的那般恩怨明且理智,所以对儿的失望更大,儿给她带来的绝望也更大,因此,儿才成为她自杀的根本原因。
也许这位母亲,是一个内心极其视男的糊涂,她或许心里面更怨恨她的儿媳妇,也许她生前还胡搅蛮缠地觉得是儿媳妇带坏了自己的儿,寻也是因为受不了被儿和儿媳折磨的苦……
但那又如何呢?此案上,者真正怨恨的是谁,其并不那么要。
要的是此案的审判会对后续大环境,造成的那些肉眼所看不的影响。
湛兮要这个影响更约束男,以正风气,而不是加对女的枷锁。
如此,与柳宽起也能算作是殊途同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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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湛兮来找鉴慧必然是有什么事情的,柳宽起也没有多留。
郑谢过湛兮的两次指教后,柳宽起便肃穆着脸离去了,将空间留给两。
“方丈可知我要什么?”
鉴慧抬眸看了看窗外的日光和娇鸣的鸟儿,笑道:“莫须知道一些。”
湛兮颔首,看来这家伙确是学到了些什么的,他顺着:“那么,答案是什么?”
“大凶。”
湛兮:“……”果真如此,他的灵感强悍而敏锐,确不会出错。
但是……但是那哪怕是大凶之,姚鹏举也必须去。
“可有破解之法?”
“明月照积雪,朔风随客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