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推着他穿过人群,离开了医院。 这是自枪击以来,布鲁克林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他露面的时间很短,说了几句话也约等于什么都没说。但有资深的记者却敏锐地察觉到了异样。 尤其是经常往法院跑的记者们,他们发现,布鲁克林变得有些陌生了。 以前的布鲁克林是什么样的? 面对媒体,他大多数时候都是摆着一张臭脸,跟媒体打交道多以命令式的口吻或公事公办的口吻说话,媒体记者们几乎没见过布鲁克林对他们笑过,更别提开玩笑了。 面对媒体,布鲁克林永远是骄傲的,他高高的昂着头,对媒体充满了不屑与警惕,只要媒体稍有出格,就会招致他的严厉警告。 可刚刚发生了什么? 布鲁克林竟然在冲他们微笑!甚至在离开前还开了个小玩笑! 他竟然用“请”跟“谢谢”! 有对布鲁克林不熟悉的记者见身边不少同行都是满脸的吃惊表情,便好奇地上前询问。 在他们看来,布鲁克林这里什么有价值的新闻都没挖掘出来,他们实在不理解这些同行吃惊什么。 面对这些同行的询问,布鲁克林的‘老熟人’们没有解释,他们只是一边收拾着器材一边喃喃自语着“OH!上帝!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布鲁克林的异常也被雷察觉到了。在回家的路上,雷频频望向布鲁克林,把他看的浑身不自在。 “你一直看我干什么?”布鲁克林放下手机,直接问道。 雷又看了他一眼,然后摇摇头“你好像变得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 “说不上来。”雷上下打量着布鲁克林,手上则熟练地操纵着车子,从前方的缝隙中穿梭而过“就是给人感觉不一样了。” 布鲁克林翻了个白眼“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差点儿死在那里。”他强调道“任何经历过生死的人,发生一点儿变化,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雷摇了摇头,他索性放缓车速,指了指自己“布鲁,你忘记我是干什么的了吗?” “干什么的?”布鲁克林撇着嘴,故意拆台“E.D.N.Y在职法警?频繁出入夜店并有多次夜不归宿记录的室友?还是纽约市多家酒吧与脱衣舞俱乐部的尊贵会员?” “我见过的经历生死的人比你见过的人都要多。”雷没理会布鲁克林的胡搅蛮缠,认真地说道“通常经历过生死的人要么更珍惜生命,要么陷入疯狂。” “珍惜生命的人从生死之间学会了热爱生命,陷入疯狂的人在生死之间学会了无畏。在他们看来,连死神都奈何不了自己。自己是上帝之子!” “那我学会了热爱生命。”布鲁克林道“我发现,活着真好。” 雷再次摇头“不管学会什么,生死之间的经历也只是经历,并不会教会人放下,它或许能改变一个人对生死的看法,但无法改变一个人对仇人与亲人的看法。” “你对媒体的态度从来都是冷酷跟不耐烦的,今天突然变得彬彬有礼起来,这一点儿也不正常。” “我只是不想跟他们过多地纠缠。”布鲁克林叹息着说道“否则他们不会轻易放我们走的。” “肖恩医生不是说过吗,我需要回家休息,不是参加新闻发布会。” 雷依旧摇头“那我们呢?”他轻声地问道。 布鲁克林偏着头,望向窗外,假装自己没听见。 “我们呢,布鲁?”雷又重复一遍。 雷违反规定,借用组织的力量查找凶手,有关凶手了解不多,反倒是布鲁克林的资料,让雷对这位从小照顾到大的兄弟有了清晰完整的认知。 一个业余时间不是在打牌就是在打牌的路上的人,会仅仅因为床友死亡及陷害就突然守身如玉? 一个沉默寡言,除了做好自己的事以外,不肯多说一个单词的小透明,会突然开窍,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就从隐形人摇身一变,成为联邦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并在司法体系中占据一定话语权? 一个亚裔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学的是偷鸡摸狗,吃的是剩菜残羹,怎么就突然对东方文化感兴趣了? 东方的菜肴,东方的谚语,东方的文化思想…… 雷在战场上见过太多死里逃生的人,也见过太多见过死里逃生的人的人,就像他说的那样,生死之间的经历只会改变人对生死的看法,仅此而已。 生死之间的经历不是仙丹妙药,是无法化解世间恩怨,扭转人的性格与生活习惯的。 至此,雷脑海中产生了一个巨大的疑问:布鲁克林到底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他的思想甚至都在与自己所在的组织团体高度靠拢。 据他所知,活跃在联邦境内的,只有他们CPUSA一家,而从过往经历来看,布鲁克林跟CPUSA没有任何交集。 唯一的交集,大概就是来利·克鲁。 根据记录,来利·克鲁也没有向布鲁克林宣传过任何CPUSA的思想。 他甚至都没向布鲁克林表露过身份! “你们怎么了?”布鲁克林收回望向窗外的目光,低着头问道。 雷再次放缓车速“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布鲁克林。” “No!”布鲁克林摇摇头“我不知道。” “雷,在手术室里,他们说我因失血过多,差点儿死掉,那时我好想回到了过去。” 布鲁克林略带迷茫地说着“好像又回到我们刚从福利院逃出来的时候。我甚至还能闻到那块坏掉的三明治。” “半个三明治。”布鲁克林补充道。 “还有你跟大卫离开的场景。我去哈佛读书的场景,跟伍德在公寓里争论联邦教育体系跟教授们授课方式的场景。” “雷,你见过太多经历生死的人,但你一定没见过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