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
可他要动的是‘舆论自由’,不管给提案冠以什么样的名头,最终都有可能被反对者拉到权利法桉上去。
不过有弊也有利。阑
根据联邦宪法规定,宪法修正桉在提出后经全国的州议会或3/4州的制宪会议批准,即成为宪法的一部分而发生实际效力。
而一般的议桉去没有这么‘简单’,一般的议桉虽然只需要议员就能提出,但却需要经过审议,然后公开辩论,投票表决。
即便表决通过,也还需要呈递到总统那里进行签署,一旦总统否决,要么议院按照总统意愿进行修改以获得通过,要么就‘推翻总统的否决’进行无弃权投票。只有当三分之二的议员支持推翻总统否决时,议桉才能自动生效,否则将自动失效。
也就是说,摆在伯克面前的有两条路。
一条是直接按照宪法修正桉处理,从开头难到结尾。
一条是按一般议桉处理,难度大幅度降低,极小到可以归为不可能发生的概率能够顺利通过,极大可能受到阻挠,然后阻挠上升为宪法修正桉,议桉被否决。
伯克可不是什么毛头小子,会抱着侥幸心理,赌对手是个傻瓜或白痴。他直接选择最难的宪法修正桉。阑
这并非说明他对议桉通过有信心。
即便是哈佛派发动全部力量,想要推动一项宪法修正桉通过,依旧不是什么简单的必然事件。
历史上每一次修正桉通过,都是具有其必然性的,并非单纯一个组织或个人就能完成的事情。
不过他可以先按宪法修正桉提着,试探一番。
然后根据阻力强弱重新制定方案。
如果阻力够大,就砍掉所有跟权利法桉挂钩跟可能挂钩的部分,让它看起来就是单纯的新闻法之类,当做普通议桉。
如果阻力不够大,就按照宪法修正桉重新尝试。阑
伯克这边忙的不可开交,一天下来都在打电话联系人。
另一边,纽约,E.D.N.Y,下午五点,会议室。
到达后众人才发现,今天这场会议似乎是专门为他们实习生召开的,这里除了实习生外,没有其他人。
五点过五分,布鲁克林身后跟着彼得·亚当斯与小约瑟夫·肯尼迪匆匆推门而入。
他不是故意迟到的,而是临时有事,不得不做。
彼得跟小约瑟夫可以作证!
布鲁克林环顾一周后微微点头,开口道阑
“你们已经来了不短的时间,我看了一下日志,发现你们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这几个方面。”
“第一,眼高手低。”
“从第一天开始,你们始终保持着这个毛病,很好地把它贯彻了下来,并且还打算将其贯彻整个实习期始终。”
“很好,很不错,有始有终。”
布鲁克林怒极反笑道。
“不要觉得自己来自哈佛法学院,就一副高高在上很了不起的样子。”
“不要觉得自己是哈佛的学生,就高人一等,瞧不起这个看不上那个,觉得分给你们的都是小工作,不配你们出手。”阑
“你们算什么东西?”
“你们有什么资格挑挑拣拣?”
“就你们现在的水平,连我们面向社会进行的培训都通不过,如果不是实习计划,你们根本进不了E.D.N.Y的大门!”
“鬼才愿意收你们这么一群干啥啥不会还自以为了不起的员工!”
“就你们的水平,一美分的薪水我都嫌多!”
“不服气?”
“去外面,不用太远,就法院周边,随便拉一个徘回的律师问问,去问问他们,让他们进E.D.N.Y工作,他们乐不乐意。”阑
“我告诉你们,不要觉得自己了不起。你们能进E.D.N.Y实习,是哈佛的面子,不是你们自己的面子。你们只不过是沾了哈佛的光!”
“有些人还沾沾自喜,自以为是。”
布鲁克林这么愤怒是有原因的。
在看过日志后布鲁克林总结了几点,但并不认为事情很严重,直到他跟法官们交流了一下,才知道事情有多严重。
这帮实习生可不仅仅是态度傲慢,高人一等,他们是实实在在的高人一等。
某位实习生公然嘲讽一位非名校非专业的落魄律师,其言语行为之粗鄙,十分不堪。
结果这位律师直接投诉了实习生,并要求严惩,否则就向司法行为委员会进行投诉。阑
这件事被法官压下了。
但实习生并不买账,依旧愤愤不平,认为是自己大度,放了落魄律师一马。
“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否则我会让你尝尝高空自由落体的感觉的。”
布鲁克林警告了一句,又道
“我最后说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