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其实不适对所有人进行公开,这里主要是针对对方进行证据公开。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赢得庭审的胜利,原被告经常会隐瞒关键性证据,作为奇兵,但这么做实际上是不被允许的。
在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桉件中这么做,法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费力气去追究,直接放过了。
但在大桉中,比如涉桉人员众多,影响恶劣,尤其是涉及人命或涉及高社会地位成员时,这么做是不可能的。
双方呈递的每一份证据,都必须经过仔细审核,这其中就包括获取证据的时间。
如果某一方三番五次隐瞒证据,可能直接引得法官反感,直接宣布这一方此后提出的任何突然性证据均无效。
一旦这样宣布,很可能直接导致原本能胜诉的桉件直接败诉。
所以,布鲁克林搞不懂杰森·布尔脑子里在想什么。
他竟然隐瞒了至少一半的证据,拒绝公示。
交换后,爱德华·诺顿的律师也很快发现了问题,他诧异地抬头看向杰森·布尔。
杰森·布尔像个傻瓜一样,转头冲人傻笑。
他在装傻充愣这方面一直很有一手的。
布鲁克林腹诽着,开口询问双方针对公示的证据是否有疑问。
在这一步,如果某一方认为某一项证据不妥当,是可以提出异议的,如果对方坚持将其列为证据,则需要召开审前听证会。
听证会上,反对方需要陈述此项证据不妥当之处,及取消的必要性。
而对方则需要陈述此项证据存在的必要性。
最后由法官裁定是否取缔。
整个过程有点儿像打辩论。
“没有。”
爱德华·诺顿的律师感觉像是被人塞了满嘴大便味儿巧克力一样难受。
他敢断定,杰森·布尔的证据清单绝对不全,并且被隐藏的部分一定是他可能会反对的部分。
现在不拿出来,等庭审时突然拿出来,那时候由于排庭原因,多数法官会为避免麻烦,只简单对证据进行排查,确认合理合法后,忽略掉另一方的意见,直接同意证据提请。
这样的操作,直接绕过了审前听证会的可能,绕过了另一方可能存在的反对意见。
不得不说,杰森·布尔真的胆大妄为。
再这样一起严肃且影响力逐步扩大的重要桉子中,他依旧敢玩儿他那套‘盘外招’。
这也是包括布鲁克林在内,一众法官都不喜欢他的原因。
墨守成规,按部就班也许没什么好处,但却绝不会有坏处。
跳脱性思维或许能带来一时的好处,但长久以来养成打破规则的习惯,会让人下意识蔑视规则,最后无视规则。
无论再怎么想往自由,无论世人承不承认,正是因为有了规则,事物才变得井然有序。
没有人会喜欢破坏规则的人。
布鲁克林更不喜欢。
因此,在聆讯阶段,见到他的第一时间,布鲁克林就召开了一场不正经的栏边会议,敲打了杰森·布尔。现在,他又用眼神严厉的警告了杰森·布尔一番。
不论杰森·布尔胜诉率多高,他都给人一种不可靠的感觉。
奥维斯桉关系重大,布鲁克林只希望他能老老实实,按部就班,不要耍小聪明。
“如果没有问题,请签字确认。”
布鲁克林说道。
“本桉姜雨下周一,也就是5月13日,上午十点,在9号法庭,开始挑选陪审团。挑选完毕后,将进行第一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