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了,但是郑先生这个案子很简单,不操心,我可以接,”盛景逸笑吟吟说,“不过呢,我想和我朋友一起……” 他指了指身边的宁雪至:“您这个案子,没难度,我一个人太无聊了,我和我朋友一起接你的委托,就当度假了,您看如何?” 郑志和看了宁雪至一眼:“求之不得。” 两个人好啊! 一个洒脱、一个优雅,肯定有一款是他儿子那个颜狗欣赏的。 而且,一人计短,两人计长。 两个人比一个人更好办事。 至于不好的地方,大概是花钱比较多。 这个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只他那个败家蠢儿子在曹诗雯那个女人身上花的钱,雇十个人都够了! 何况,儿子教不好,他就算给他儿子留下家资万贯,他儿子也守不住。 改造他儿子,迫在眉睫,钱不是问题! 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又商量了一下细节,很快就把合同签了。 盛景逸和宁雪至收拾了一下,郑志和离开广厦事务所时,带走了两人。 盛景逸和宁雪至随郑志和来到郑家,对郑家的居住环境还算满意。 挺不错的。 就当度假了。 一边度假,一边陪郑志和的儿子玩。 咳。 不对。 是给郑志和的儿子洗脑、改造他儿子。 洗脑这种事,盛景逸自认为他最擅长了。 如果郑志和的儿子真像郑志和形容的那么单纯好骗,用不了几天,他就能把郑志和的儿子给忽悠瘸了! 咳。 又错了。 不是忽悠瘸了,是改造好了!